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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支持业主为公共收益维权

2012-03-13 09:26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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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朱雀门小区业主赵普与物业打官司,最终使得小区业委会从物业公司处获得86万多元的共用部分经营收益。就此事,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支持更多业主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此外,北京近期将出台《业主共用资金管理办法》,正确引导业主获得和使用共用部分经营收益。

北京市住建委曾检查朱雀门公示情况

据了解,赵普开始打这场官司时,市住建委就表示了支持。去年4月,张农科还带队检查了朱雀门等小区物业项目收支的公示情况。

“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业主明白了他们才是物业管理的主人。政府积极支持更多的业主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本报的报道,张农科昨天说。

张农科表示,朱雀门的案例一方面表明,业主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逐渐了解,正确进行维权,市住建委也多次表示过支持业主的正确维权。另一方面,通过业主意识的不断提高,也倒逼物业公司应正确地经营服务,“物业公司应该通过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来赢得市场,赢得业主。应该把钱赚在正道上,而不能眼睛盯着共用部分经营收益这种不属于自己的钱。”

公共收益将可存入业主大会账户

张农科说,虽然《物权法》、《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小区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不少小区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没有自己的账户来管理这笔收益,公共收益还没有回归全体业主。

下一步,北京将推广怀柔区业主大会全覆盖的试点经验,在全市推进促进业主大会成立,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全覆盖。

“另一方面,我们准备在近期出台《业主共用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使业主大会有自己的账户,来管理和使用这笔钱。”张农科说,今后已经备案登记的业主大会可以在银行开立业主大会账户,管理业主共有资金。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将可以直接纳入到业主共有资金的账户中。

新闻回放

赵普介绍,根据相关合同,小区物业北京嘉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楼外广告位进行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可收取经营收入中的15%作为佣金。但实际上,物业未将收入向业主公示。为此,2009年8月,赵普将物业告上法庭。该案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物业公司主动公示小区公共空间广告收益,并表示将提高物业管理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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