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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物业想退出服务项目 需提前三个月与业主沟通

2012-03-21 08:4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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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近日,南京市住建委召开2012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项目行为指导规则》(下称《导则》)等多项规定。新《导则》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退出项目前三个月,与业主大会等接收主体充分协商,并向辖区街道备案,在此基础上有序交接、规范退出。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物管因管理项目移交、经费结算等问题对小区业主及新物管的矛盾。本报记者 刘莉莎

事实上,在南京,因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矛盾多,物管企业突然消失,甚至“携款逃跑”的事情屡见不鲜。去年3月16日,市民“老乡张”在华侨路茶坊发帖称,小区明城华贵园半年来,电梯断电的事发生过,电梯不检修,草坪不修理,被盗的事情也发生过,哪知第二天一大早物管跑了。今年1月,莫愁湖东路16号的君园小区门口,一个保安把沙发横在小区门口,并睡在上面,从上午堵到下午,影响居民正常出入。原来他在这个小区当保安已有两年了,最近,他所属的龙腾物业公司老板卷走了小区的水电周转金11.5万元后不知去向,而从2月开始,君园小区要换新物业,他去年12月的工资没了着落。

相关人士表示,以往,小区物业退出时,因为管理项目移交、经费结算等问题,经常和业主、新物管发生纠纷,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此次出台的《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项目行为指导规则》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退出项目前三个月,与业主大会等接收主体充分协商,并向辖区街道备案,在此基础上有序交接、规范退出。《导则》还明确规定,将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的行为记入其年度信用分值,纳入信用评价和监管范畴。

据悉,此次市住建委出台几个规范性文件,是为了配合去年出台的《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下一步全市启动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工作进行铺垫。最终真正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帮助那些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获得更多更好的市场资源,同时也将那些不规范服务、不诚信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逐步淘汰出物业管理市场。

物管收不到钱任由业主乱倒垃圾

记者昨天接到市民报料,称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天印大道站的一号出口前,堆满了生活垃圾,无人清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此,记者联系江宁区科学园环卫所了解此事。

据该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负责的是公共市政区域的卫生,而天印大道站一号出口前的卫生问题是由书香名门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垃圾是书香名门小区的门面房业主倒的,由于书香名门小区的物管收不到门面房业主的物管费,因此对门面房业主产生的垃圾不闻不问。”该工作人员称,这样的情形已经持续了大半年,江宁区科学园环卫所的领导已经多次安排保洁员义务帮忙清理该处的垃圾。

据悉,江宁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就此事与书香名门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是尚未有结果。江宁区科学园环卫所的工作人员称,该所准备把书香名门门面房所在的天元路申报为市级示范管理街道,因此打算接手该处的卫生管理问题。“处理方案之一就是由我们来向书香名门的门面房业主收取垃圾处理费,承接该处的卫生管理,但是不知道书香名门小区的物管部门同意不同意。”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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