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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五塘新村百名业主拖欠物业费 法官催缴也无果

2012-03-28 13:20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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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昨天一大早,下关区人民法院5名法官来到幕府山街道五塘新村二段小区,和幕府山物业管理社区分中心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催缴”物业费。

业主拒缴物业费,法院上门“催缴”幕府山街道五塘新村二段社区是一个建造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旧小区,共有住户500多户,近十多年以来,五塘新村二段社区由居委会承担物业管理的职能,呈现了“没有物管胜似物管”的保姆式物业服务。2009年开始,全市统一推行“两站一中心”,社区及时成立了街道物业管理分中心,承担物业管理服务。但部分居民以各种理由拒缴物业费,在三四次下发“催缴通知书”未果的情况下,近日,幕府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向下关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据了解,社区以物价局审批的每平方米0.4元标准收取物业费(社区实际按照0.3元),目前收取率达到85%以上,自缴率达到45%。未缴业主103户(含部分空挂户),其中最多的250多元,最少100多元,共计约1.5万元欠缴物业费。

多数居民拒绝调解,法院直接下发传票

法院收到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诉状后,派5名法官来到社区,挨家挨户上门和“被告”调解。半天下来,5名法官敲了二三十家门,正面接触的仅有五六家,最终2户居民补缴了物业费,其他居民有的以邻里矛盾、有的以社区历史遗留问题、有的以有没有无关与我无关等等理由拒绝调解。 “我们以调解为主,首先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如果一方不接受调解,就送达法院传票,为下一步开庭做准备,”下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说。

百名业主成“被告”比较罕见

“以前有物业公司起诉,但都是零散的个别业主,像这种集中大规模的诉讼,还是首次”,民三庭法官说,“我们也是针对老旧小区的实际问题,希望以最大限度通过协调解决,实在不行,将按照法律程序下发法院传票,通过开庭审判,最后强制执行”。

“我们不是要和业主对立”,社区物业管理分中心工作人员说,“主要目的是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了解物业管理有关法律常识,让居民提高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下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大多数业主白天上班的情况,我们将通过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社区和物业管理分中心于近期集中召开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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