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PM86.COM讯: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把物业服务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管理,并将对住宅物业实行等级服务收费。记者日前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成都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加强业主大会建设、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基层民主管理等五大方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今年底基本实现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
住宅物业“按等级”收费
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将有重大变化。《意见》规定,市房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住宅物业实行等级服务收费,使服务费用可按物业类型、企业资质、市场环境、业主服务需求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有序调整。
等级服务收费标准预计年内出台。物业服务等级将由多数业主表决确定。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内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应当符合调价程序规定。根据《意见》,成都在全国率先将物业服务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管理(此前纳入房地产业),加大对行业的扶持和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还将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
改房屋用途当心不能过户
违规住改商,住房里开公司,今后,这些违规行为,将被抄送相关部门,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意见》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违法改变房屋用途及侵占公共场地等行为,由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向市规划部门报告,同时书面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市规划部门应及时依法查处。对尚未依法整改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规划部门书面告知市房管、工商、民政部门,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屋抵押登记、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形成行政监管合力。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加强房屋结构安全监管,要求房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结构安全实施严格管理;监督物业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
《意见》还明确,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发生重大社会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房管部门要依法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撤销资质等处理。
年底业主大会设立要达60%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成都符合业主大会设立条件的3480个项目中,规范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项目为1890个,占应设立比例的54.3%,一些小区尚未建立业主委员会或已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意见》明确今年底前,确保符合设立条件的建筑区划内业主大会设立率达60%,2013年达80%。
为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意见》提出,今后,市民政部门要指导区(市)县政府设立便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自治单元,夯实社会基层治理基础。在符合社区建设相关条件的区域设立社区,选举居(村)民委员会;居民户数达不到一定规模不便于设立社区的,按照居民小组尽量与物业管理区域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居(村)民小组。《意见》还提出,今年内全市10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率60%,基本实现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2013年,全市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区域行政监管职责得到落实、社会基层治理明显加强、业主民主管理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