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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成“摆设” 业主被撞告物业

2012-04-26 10:22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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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后,肇事者跑了,自己骨折了,车祸次日母亲竟因受刺激而突然去世,不久后王先生自己也患上抑郁症。由于事发时物业公司的摄像头关闭,没有记录下肇事车辆的信息,日前,家住天通苑五区的王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昌平法院,要求赔偿。

监控成了“睁眼瞎”

2010年1月29日晚10时40分,王先生刚走进天通苑五区小区门内50米左右时,就被一辆迎面驶来的轿车撞倒在地。事发后,从轿车副座上走下一位40岁左右的女子,一边说“哎呀,把你撞倒了”,一边将王先生扶到路旁坐在地上,随后该女子转身驾车驶出小区,从此再无踪影。

王先生在路边坐了一会儿,才觉出不对劲儿,赶紧报警。到医院后,王先生被诊断为右前臂粉碎性骨折,左腿皮肤脱套伤。

由于当时天黑,王先生及周围群众都没有看清车牌。次日交警来到小区物业的监控室调取录像时,却发现该监控系统在当晚6时关闭,因此无法判断肇事车辆的号牌。该案至今仍无任何进展。

业主告物业

事发后,王先生以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由将小区物业告上昌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58000余元。近日,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先生和妻子刘女士一同坐在原告席上。整个开庭过程中王先生一直安静地坐着,很少发话,只有在听到妻子叙述不清时才稍作补充。在向法庭出示证据时,王先生提起左腿裤管,小腿前部尚有明显的黑色疤痕,右臂靠近手腕处还有一条十几厘米长的白色伤疤,“里头到现在还有钢板,医生说最好别拆,这辈子我就带着这俩钢板了。”除此之外,王先生的右臂不能搬动重物,也无法驾驶车辆。

物业公司方面的代理人表示,王先生的现状并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我们有完整的监控设备值班管理记录,不存在工作疏漏,已经尽到履行合同的义务。”但物业公司始终没有对为何事发时监控探头关闭做出解释。

面对法官的询问,王先生表示可以调解,但物业公司方面则坚决地表示,既不同意赔偿,也不接受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八旬老母受刺激去世

庭审结束后,王先生只说了一句话:“我妈是因为我的事才发病去世的,可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上。”

刘女士告诉记者,王先生的母亲已是80多岁高龄,患脑溢血十几年。听到儿子出车祸的消息后,老人当场引发脑溢血,于王先生出车祸的第二天离世。“他因为左腿脱套伤需置引流管,不能下床走动,所以无法参加母亲的葬礼。”刘女士说,从那以后,王先生经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查出患上抑郁症,目前仍在进行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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