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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馆新旧物业交接上演“拉锯战”

2012-04-26 10:3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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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馆新旧物业交接上演“拉锯战”

老物业因为前期物业费尚未交齐,拒绝进行交接,而新物业公司也因此工作处处受阻,一肚子苦水。最终的结果就是小区业主吃了“瓜落”:电梯停止运行,小区管理混乱。这是最近半年时间发生在河西区天津公馆社区的一场物业交接的“拉锯战”。究竟为何老物业不愿交接?小区居民的生活又受到哪些影响?

电梯停运账目不明交接过程一波三折

“楼里三部电梯只能运行两部,一到上下班的点儿等电梯就像等公交车。”家住河西区绍兴道天津公馆的胡阿姨告诉记者,自家楼里的一部电梯已经停运将近半年的时间,但是一直没有负责电梯维保的工作人员进行修理,这种情况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出现了问题,居民们第一时间就想到去找物业公司协调解决。但当胡阿姨找到小区物业公司长城物业时,得到的答复却令她惊诧不已。原来,造成电梯停运的原因是由于电梯主板的缺失,而早在半年前新物业入驻小区之时,原物业并没有对该小区财务、公共设施等资料进行正式交接,导致园区内电梯长期无证运行,致使原来的维保单位不再负责本小区的项目。“电梯的日常维保我们可以协调公司内部的技术人员负责,但主板都是原装配置,出现了这类问题我们实在束手无策。”长城物业仇主管回应。

居民介绍说,天津公馆原物业公司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后文称“第一太平”),该公司自2011年10月20日正式撤出社区物业服务至今,一直以前期物业费欠费为由,拒绝履行交接事宜,给新进驻小区的物业公司带来了不少隐患和阻力。

记者从长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由于该小区业委会与原物业第一太平的合同到期,按照业委会、第一太平和长城物业的协定,天津公馆物业交接需在2011年11月1日新物业进驻小区前10天完成,但由于第一太平方面多次不到场,致使交接工作进展缓慢。

此后,业委会曾多次就此问题与第一太平方面交涉,以推动交接工作。对于电梯、生活水箱等急待解决的问题,业委会提出,第一太平需在规定时限内给出解决方案,对消防设施和其他工程等问题给出书面答复。就有关财务移交等有争议的问题,业委会提出,三方可一同去物业办咨询后商定。

约定达成后,第一太平与业委会曾多次互发公函,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但不能达成共识,“比如电梯面临无证运行的问题,我们希望第一太平能够对此负责,但对方表示不能接受。”长城物业的张经理说。

交接事宜被一再搁置,新物业的工作无章可循、步履维艰。长城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没有业主交费资料,新的物业公司只能逐户上门登记,或通知业主凭借收据到物业备案,物业的正常工作被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环节,也给业主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

联席会议决议未落实各部门工作再次受挫

由于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争议和问题,天津公馆业委会和第一太平分别向河西区物业办和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反映了情况,接到反映后,相关部门即刻召集天津公馆业委会、第一太平及长城物业等多方召开会议。

联席会决议,业委会和长城物业需协助配合第一太平继续收缴物业前期欠费,但前提是,第一太平必须尽快移交账目,处理前期遗留问题,以及退还预收费。

长城物业方面表示,该决议发布后,即主动向第一太平提供办公用房、桌椅和用具,协助其收缴费用。业委会方面也表示,他们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要求欠费业主补交所欠物业费,已经尽到了应有的义务。但第一太平方面始终未履行决议要求,拒绝交接账目资料。

记者采访到了辖区居委会谢主任,谢主任称,天津公馆物业交接出现了问题,不但使新物业的工作受阻,也让居委会等很多部门的工作受到了影响。“我们也希望交接的相关事宜能够尽快解决,让各部门的工作能够正常运行。”谢主任说。

记者从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事处了解到,目前,联席会决议的要求各方正在执行当中,如在落实过程中再遇分歧,将再次召开协调会议,或各方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本报也将继续关注天津公馆新老物业交接的相关进展。

第一太平移交财务资料需待前期费用收缴完成

长城物业入户催欠引业主不满已尽力配合

记者从第一太平方面了解到,退出天津公馆的物业服务,是第一太平的主动意愿。“我们曾向小区业委会发出公函,表示至2011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为止,不再承接天津公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同时由于前期部分业主欠费严重,要待前期物业费收缴,并将账目进行财务审计后,才可将财务等资料交接给新物业公司。”第一太平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收取物业欠费期间,长城物业和业委会未尽到配合义务,且对其收费人员进行驱赶,撕毁欠费收缴通知。

而对此观点,长城物业方面表示不能认同。“我们一直配合第一太平收缴欠费的工作,并按照业委会提出的要求,为第一太平的收费人员提供办公用房,直至今年2月收费人员撤出小区。在此期间,第一太平除了对欠费业主进行投诉之外,更是要求到业主家入户收缴,但我们认为,进出门禁系统会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长城物业仇主管表示。

而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欠费通知”,长城物业公司给出了解释。“前物业公司在公共区域公开欠费业主包括姓名、门牌号、欠费金额等个人信息的行为,令很多小区业主不满。我们质疑此做法是否征得业主及业委会的同意,考虑到这毕竟是不尊重业主隐私的行为,曾经试图沟通解决,但最后撕毁欠费通知的并非是我们,而是小区业主。”

相关链接前期遗留问题不能作为不交接理由

《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交接和履行退出义务。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办理9大项交接事宜。

并指出,交接是发生在原物业公司、继任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之间的关系,前期物业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问题对此无直接影响。原物业公司不得以前期物业服务中的任何遗留问题作为不交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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