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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新小区不通过招标聘物业不发商品房预售许可

2012-06-06 16:09 来源: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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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齐齐哈尔市将新增物业管理面积700万平方米,还将出台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新建物业项目,凡未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将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弃管小区政府接加强业委会建设

截至2011年末,哈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25亿平方米,已实施物业管理的1.22亿平方米,占住宅总数的97.6%。尽管哈市已有物业服务企业653家,仍有部分老旧住宅处于“失管”状态。为让老旧住宅摆脱无人管的困境,哈市将在2011年已经建立的183个物业服务站的基础上,今年再建121个社区物业服务站,物业管理面积700万平方米,年内实现老旧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同时,哈市将通过政府补贴、企业出资以及居民分摊的方式,对1000万平方米的老旧住宅进行维修。

目前,哈市绝大多数小区都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或成立业委会,导致物业管理一方重要主体缺失,业主的自治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为加强业委会的筹备组建,哈市还将组织各区、街道办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指导培训。同时,为避免业委会出现以权谋私,哈市还将加强街道办和社区在业委会工作中的督导作用,通过设置街道办、社区两级指导监督员,协助业委会的成立和后续工作。

新小区物业不招标不发预售许可证

今年,哈市将对不通过招标形式进入新小区的物业企业进行严格管控。凡未经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将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物业企业承接新项目时,必须按照年物业费应收额的10%缴存信用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为了解决物业企业退出和接管时出现的种种问题,哈市将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研究制定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建立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度,凡未按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未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物业不尽责强制清出市场

今年,哈市将通过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企业市场行为进行监控。通过组织日常检查和受理居民投诉等渠道,对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等服务内容和质量,收集整理、季度发布、年终评比,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同时,哈市还将采取与专业院校联合办学方式,组织开展物业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的岗位培训,年内完成500人的培训目标。

目前,“物业在行动·为民解烦忧”专项活动已经对外公布了两期物业“红黑榜”名单,其中,有19个小区、25家物业企业被记入“黑榜”,予以通报批评;有2家物业企业因被2次曝光,给予暂停换发资质证书,在一年内禁止接新项目。

目前,哈市正在研究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市场项目实施意见》,对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居民投诉率高、多次督办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将依法予以强制退出,坚决清出物业管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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