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7月17日,是沈阳市地税发票摇奖第三期中奖者兑奖日。当天上午,到统一兑奖地点沈河区地税局领取奖金额为80万元的一等奖获得者小李向记者介绍说,他去年花60余万元预购了商品房,今年领房时交了物业费并开了发票,没想到在发票摇奖中得了80万元大奖。
小李介绍说,他是一家国有钢材经营公司的员工,今年27岁。去年5月,他在和平区远洋和平府楼盘花6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面积80多平方米的期房。今年6月14日,开发商交房时,小李向物业公司交纳了新房头一年的物业费2300余元,远洋物业公司当场给他开具了发票。7月4日下午,沈阳市地税发票摇奖第三期摇奖仪式后公布了中奖结果,小李对此并不知情。当天傍晚,物业公司经理得知摇奖结果并查证后便通知了小李。回到家小李找出物业费发票核对后,才确信自己中了一等奖。
7月17日上午,经地税局工作人员查验完相关手续,并办好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等程序后,小李领取了64万元的现金支票。小李临走时高兴地说,今后还要坚持消费后索要、保留发票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