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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售后房”物业收费新标准正式实施

2012-09-05 15:48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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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怩 :记者从昨日上海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了解到,新出台的《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

据介绍,公有住宅售后房屋(俗称售后房)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在解决人民群众住房产权保障、住房市场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市现行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标准制订于1996年。随着本市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物业服务费标准却一直未作调整,这对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影响较大,物业服务企业普遍亏损经营,物业服务水平难以提高,并最终使广大市民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为此,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在历经近两年的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现行的调整方案,形成了《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于昨日开始正式实施。

为了尽量减少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给业主日常生活开支带来的影响,调整基本原则为“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收费项目不变”是指保持现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项目不变,即业主每月直接支付的费用仍为管理费、保洁费、保安费和电梯水泵运行费(配备电梯的住宅)等四项。“标准三年到位”是指采用“分步走”的方式,即用三年时间,每年由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公布最新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实际运营成本接轨,2012年度仅调整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的收费标准。

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同一小区、同样服务、不同收费”的不合理现象,也将因新政的施行逐步得到解决。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度的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分别按照本小区商品住宅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收费标准的60%、80%和100%收取。

价格调整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也将有统一的标准。据悉,《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发文附件《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从本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了管理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五个方面52个具体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该服务标准作为本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的基本服务标准,与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工作相结合,在全市所有公有住宅售后小区施行。同时,通过制定《公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考核补贴办法》,严格考核达标补贴的监管,促进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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