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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栏杆业主摔倒 物业索赔千元引争议

2012-09-27 00:28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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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6岁的曹先生是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人,两年前到万宁兴隆镇打工。今年3月,15岁的女儿小勤来看望曹先生。一天,小勤骑电动车买菜回来进入小区门口时,因保安没有及时将电动栏杆抬起,电动车撞上了栏杆,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栏杆被撞坏,小勤的脖子被擦伤。保安称栏杆被撞坏,要求小勤赔偿。

“孩子吓哭了,可保安要求赔钱,不赔钱就不让走。孩子小,碰伤了应该先看病,我对保安说出了问题你们是要负责的。”曹先生随后带女儿去看病。9月22日,曹先生的朋友郝先生帮忙协调。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郝先生,新买了一根栏杆,加上运费一共是1060元,让他转告曹先生支付。曹先生不在家,郝先生就帮曹先生垫付1060元给了小区物业公司

曹先生称,当时女儿使劲摁喇叭叫保安抬升栏杆,保安正在玩手机,没有及时将栏杆抬起,致使电动车撞上了栏杆。

“这件事保安也有责任。不能让我们支付买电动栏杆的全部费用。”曹先生认为,双方都应该负责任,物业公司也应向他女儿支付60元医药费,至于栏杆的赔偿问题,双方应协调解决,而不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他的朋友郝先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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