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以来,娄底市
物业管理亮点频出,机关、单位院落及家属区逐步实行物业管理,这是市委市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幸福娄底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
2012年9月,为继续巩固娄底市中心城区机关、单位院落及家属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的成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超刚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有良、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彭逢林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丽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落实。由市直各责任单位及省属以上驻娄单位负责各自院落及家属区的物业管理落实工作,娄星区负责区直各责任单位院落及家属区的物业管理落实工作,娄底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各单位院落及家属区物业管理落实工作,市整建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整个中心城区机关单位院落及家属区全面落实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在2012年10月底前,
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以上驻娄单位院落及家属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娄底市从此翻开物业管理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