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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出台物管示范项目评定办法

2012-10-16 11:16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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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物业服务”不能随口就说。上周,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发布《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定办法》,其中规定,物业评星,不仅要经过专家现场考评,物业项目经理还要在业主和专家评委面前公开答辩。该办法作为《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于即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参加考评的项目必须经过企业申报、物业行业专家考评,现场考评合格的项目,项目经理应进行公开答辩,接受由专家和本小区的业主代表组成的评委打分。参评项目中,住宅小区与大厦项目入住率要达到60%以上;工业区和园区项目,是指占地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区、厂区、医院、教学区或其他经营性园区等,必须设施设备齐全,已建成并完全投入使用。申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需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申报前一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投诉。

项目申报前应进行公示,告知全体业主有关参评事项。不少于7天的公示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申报项目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得达到90%以上。申报时,要提交民主测评结果和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情况的书面意见等材料。评定过程中,银川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将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评审小组,依据《银川市物业服务规范》给予专家评分。总分100分中,专家评分占70分,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现场公开答辩分值10分。

住宅项目考评总分值85分及以上,大厦、工业区、园区现场考评总分值90分及以上的,方可授予“银川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今后将成为政府奖励或业主大会调整物业服务费的依据。10月13日,银川市供热物业办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每年进行1次。示范项目称号有效期3年,3年后需申请复检,经复检合格的有效期顺延。

若复检中发现企业和项目服务水平下降、群众意见较大、存在问题突出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则须督查整改。整改不力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其示范项目称号。已获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若其管理水平下降,有效投诉较多,经检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称号要取消。如果是在有效期内的示范项目,更换了物业服务企业,或因物业管理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称号也将取消。

目前,2012年度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

《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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