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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小区内被划伤车主拒交物业费

2012-10-22 14:22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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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老刘最近有些郁闷,几天前他与业主小张吵了一架。由于双方立场不一样,矛盾始终得不到解决,甚至还因为这一架,他们之间的问题更难办了。

“我真想辞职了。”老刘说。事情源于一年前一场意外。

保安吐苦水道过歉了还收不上物业费

去年五月中旬,那天我值班。晚上巡逻时我发现停在过道上的三辆车接连被划伤,应该是有人刻意为之。我当即就报告了物业,联系上了车主。谁知其中一位车主到现场后指着我鼻子一顿臭骂,说我们保安吃了饭做什么!我脾气算好的了,没跟她吵闹。

后来警察来了,可我们小区没有监控,现场也没有目击证人,案子没法破。三位车主各自联系了保险公司,事情却并没有算了。那位骂我的车主从当月开始到如今,一直拒交物业费。无论物业公司怎么好言交流,她就是不交。

经理让我再去跟她道歉看看,谁知一去又被臭骂了一顿,这次我真忍不住了。我想我可能都搞不下去了。

业主很坚持物业没保管好车得赔偿

“我不可能交物业费的。”昨日,小张还是这句话。

我的车子是在小区内被划伤的,一看就是有人故意划的,从车头到车尾。我是小区业主,交了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就有义务帮我保管好车,如果放在小区都没有保障,凭什么还要我交物业费?

保安说没有监控,物业接我们小区的时候就知道没有监控,没有监控就不需要负责吗?那今天划车、明天偷东西,我们业主住里面还有安全感吗?

总之我是不可能交物业费的,除非他们赔偿我所有损失。

到底谁为小区停车安全负责?

记者联系上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对于这位业主,我们也很无奈。”物业表示,事故涉及了三辆小车,其他两位车主都交了,只有这位车主一直拒交物业费。“我们什么方法都想过了,道歉也好,讲道理也好,她就是一句‘不交’。”

小张认为物业要负责;物业认为自己只是管理,没有责任。到底谁该为小区内的停车安全负责?

“法律有规定的。”物业经理翻出《物业管理条例》给记者看。第47条说,物业服务企业并非对业主的财产和人身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仅为安全防范责任。如果业主交了停车费仅仅作为场地使用费,则属于经营性收入,这笔钱用于小区的道路日常维修,对如车子受损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不用承担责任。业主交了保管费并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保管合同的除外。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的解读是,如果双方签的是车辆保管合同,则物业公司要承担业主的赔偿责任;如果是车位租用合同,在物业公司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前提下,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小区并没有车位出租,我们物业非但没有收管理费,也没有签订保管合同,真的不存在为这件事买单。”物业经理很无奈,“希望业主能体谅一下保安的辛苦,物业的辛苦,诚心和我们商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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