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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行业恶性竞争 相关政策缺失

2013-01-06 10:13 来源:深圳特区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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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个小区电梯故障频发 居民胆颤心惊后续报道

电梯故障频发,背后原因何在?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后发现,日常维护不到位、电梯质量标准的缺失,是造成电梯故障频发的主要原因。与汽车等其他日常生活工具相比,楼宇电梯的安全问题并未受到足够重视;而行业竞争恶化、法规相对不健全,使得电梯安全问题更加凸显。

物业维修资金短缺

罗湖区培森大厦物业管理单位——洪湖物业负责人骆女士谈起大厦的电梯时一脸无奈:“日常维护费用入不敷出,现在已经欠了两万多的债。”

“入不敷出”的“入”,指的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包括电梯在内的物业维修和保养。除了开发商在入伙前按总价2%缴纳的首期归集资金外,电梯等物业的日常维护费用主要依靠业主每月缴纳的维修资金(多层0.15元/月/平方米,高层0.25元/月/平方米),与水电费、物业费等一起由物业公司代收。

“收费标准是1998年开始实施的,我们在2008年重新宣布了一次;实际上,已经14年没变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处处长雷昭新告诉记者。

以培森大厦为例,按照每平方米0.25元的标准,每月可收得的物业维修资金总共不到5000元。除开其他物业的维修费用之后,剩下的钱也不够电梯维修费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每15天就应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仅大厦4部老旧电梯每月的维修成本就已超过5000元。

“经费短缺直接造成一些小区日常维护与保养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楼宇电梯的安全隐患。”雷昭新说。

业主“产权人”意识淡薄

电梯是业主共有的财产,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部分业主平常不够关注电梯问题,以为物业公司收了钱,就该全权负责,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不断。

由于故障频发,西丽桑泰丹华府三期的业主曾要求物业公司更换楼房的电梯,却一直遭到拒绝。记者前往采访时,该小区物业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因为该小区交付使用不到5年,电梯未到需要更换的使用年限,二是因为小区至今未开过业主大会。

按规定,每一次电梯维修都需要在业主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经业主大会投票通过。现实情况是,大部分本应由业主做的决定,都在由物业公司代理。

深圳市超过一半的住宅小区至今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与业主有关的常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这导致许多业主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陷入困境,电梯安全问题成为典型。

“一些业主参与日常事务积极性不够,平常不够关注电梯的日常维护,等出了问题后才找物业公司‘扯皮’。”雷昭新说。

10年间电梯维保费直线下降

此外,行业恶性竞争也为电梯安全埋下隐患。

一些物业公司尽管“不差钱”,但为了减少开销,往往选择报价最低的维保方,而一些小的维保单位为了生存,也迎合物业公司,一味压低维保价格。

我市目前有正规电梯维保公司192家,这个数字较之10年前涨了两倍,这还不包括不少“无证诊所”,但电梯维保价格却从2003年的平均每台每月2000多元降到现在的500多元。一些维保公司只能在成本上做文章,该换的零件不换,直接导致电梯修了坏、坏了修,恶性循环。

由于多次维修后故障仍频发,景田北华盛领寓在去年年中就刚换了一家维保公司。该物业品质管理部经理陈晓军告诉记者,由于之前的公司服务太差,他们换了一家维修价格高出一倍的大公司。但绝大多数业主反映,电梯还是每周都会有两三次故障。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梯行业比较特殊,从生产、购买,到使用、管理,各个环节相互分离,任何一块出了问题都可能引发故障,但很少有人承担责任。“除了维保行业恶性竞争,在生产、购买环节,厂商的自律性都比较差,既然没人负责,市场肯定无序混乱。”

对此,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督部门加大了对维保方的监督检查力度,除每年对在用电梯进行强制性年检外,还要求每隔15天进行一次维保和检查。但事实上,由于电梯安全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国家目前又缺乏具体的电梯维保固定标准,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也陷入尴尬。此外,电梯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除针对电梯质量管理的特种设备管理处外,还牵扯住建、物价等部门,制定政策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监管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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