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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租住车库窒息身亡 业主中介物业皆不知情

2013-01-18 09:3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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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租住车库窒息身亡 业主中介物业皆不知情

身亡夫妇的女儿跪在出事车库前讨说法。

去年12月底,江金洪、李玲敏夫妇俩送完大儿子去部队当兵,从北京来到昆明,打算与广西梧州的老乡一起在河宏路旁的青青小镇小区前摆摊卖点小吃。今年1月9日,他们通过房产中介租了该小区内的一个11平米的车库“安家”。1月11日晚上,他们还请几位老乡到“家”里做客,一起做饭吃。但第二天,他们却被发现死在了“新家”里。

警方勘查后确定是意外身亡,死亡原因或为窒息。车库业主和房产中介均称,租房时夫妇俩说是用来做仓库,直到事情发生才知道用来住人。家属对物业公司不满,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家属车库不能住人还让他们住?

昨天下午2时许,47岁的江金洪与39岁的李玲敏夫妇俩的一众家属在青青小镇小区3号门前举着“还我爸妈还我公道”的条幅,以示对小区物业公司的不满。据了解,2012年12月底的一天,江金洪夫妇二人送大儿子去北京当兵后,来到昆明,打算与几名老乡一起做点小吃生意。于是,夫妇二人通过中介以每月250元的价格,租了该小区41幢的33号车库居住,租期为半年。

“就1月10日、1月11日住了两天,12日早上要与老乡开张做生意,但老乡没看到他们人,打电话又没人接,但听到车库里手机响,报了警。打开门发现他们已经去世了。”夫妇俩的大女儿说。接到噩耗后,夫妇俩的十几位亲属从广西赶来。“他自己拉了个煤气罐进去用,我们怀疑是因为煤气中毒死的。既然小区物业说车库不可以住人,为什么让他们住了两个晚上?物管一直没给我们答复。”死者弟弟江金海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人生地不熟的,这么多人住招待所、吃饭都花了几千了。”他们没有提出具体的赔偿要求,希望物业公司给一个说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物业公司业主没有登记车库住人

目前,该小区41幢33号车库的白色大门紧闭,金家河派出所已经贴上了封条,地上还有一堆烧过的纸灰、几把未烧完的香和几个祭品。车库之间的墙上贴了安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青小镇物业服务中心于1月14日张贴的一张写有“严禁在车库或储物间内住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的提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小区共有近400个车库,都卖给了业主。业主是通过中介把那间车库租出去的,没有在我们这登记用来住人。对于这种住人的我们不能强制让人搬出去,只能提醒。而且车库没有门窗,密闭性比较好,容易窒息,不适宜居住。”工作人员表示前两年也发过不允许在车库住人的通知。

记者随机询问了小区内的多位业主,他们均表示没有听说过车库用来住人,“都不透风,没窗口,拉上卷帘门旁边还有塑胶,密封性特别好,不得闷死啊。”

业主事发前不知道用来住人

据业主陈女士介绍,33号车库系她所有,但小区内属于她的不动产只有这个11平米的车库,之前的房子已经卖掉。“我在安宁打工,也不在昆明住,这个车库也没什么用,还要交物业费。所以1月3日的时候就委托鑫源房产把车库租出去。1月9日,中介说有人要租,我还问是用来做什么,说是放点机器。当时说租半年,我还不想租,中介说半年就半年嘛,就放点机器。于是我就租了,还说周末上来把合同签了,结果12日派出所打电话来说死人了。”

陈女士激动地说,“我都不知道车库租出去是住人了,他们都没经过我的允许。连合同上写的用途都是‘仓库’,中介都不知道是住人了。车库没卫生间,没通风,才11平米,怎么能住人呢?”陈女士觉得自己很无辜,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帮助,她愿出1万块钱帮助死者家属。

房产中介只是把房源信息公告给对方

下午4时许,鑫源房产的铺面大门紧闭,旁边小店的老板说:“可能有事吧,今天就没开门,你打它上面留的电话。”随后记者拨打了铺面上的电话,一名男子说:“谁也不希望出这个问题,当时他们(死者)与几名老乡一起过来的,我们只是把房源信息公告对方。合同上写得很清楚是‘仓库’,他们自己把车库用来住人了。我们也是很痛心的,毕竟两个人啊。我们愿意跟家属谈,正常地去处理。”

记者从金家河派出所了解到,1月11日晚上,死者夫妇曾与几位老乡在车库里用液化气罐一起做饭,吃完饭后他们拉上了门。1月12日接到报警后,警方将案件列入了刑事案件,后经过勘查确定为意外事故。煤气罐并没有发生泄漏,死亡原因怀疑为窒息造成。对于物业公司,警方解释称物管提醒过死者不能居住,但物管没有执法权,车库所有权属于房东,物管也没办法。

据了解,目前江金洪、李玲敏夫妇的尸体还放在殡仪馆,家属不想做解剖,进行尸检,“一个人就要8000块,两个做要1万6,没钱啊。”江金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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