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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男掉进电梯井 谁来承担责任

2013-01-24 14:5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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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昨日,武汉市民邓先生反映,他父亲给人送货时,误入一幢正在施工的单元楼通道。因通道内没有照明,父亲一不小心踩进了尚未完工的电梯井,导致脚踝粉碎性骨折,不知能否找大厦物业公司索赔?

邓先生介绍,他在汉口香港路建材市场开了一家地板专卖店。21日下午4时许,受顾客委托,他父亲到附近的香榭大厦送货。父亲走进小区后,因不熟悉路,一不小心走错入口,直接踩进正在施工的电梯井。“本打算农历新年,全家人一起出去旅游放松一下,哪想到父亲遭遇这个变故。”邓先生说,因事发电梯井距离地面深约1。5米,造成父亲的脚踝粉碎性骨折,胫骨多处骨折、骨裂,伤情非常严重。目前父亲在武汉协和医院住院,待伤口消肿后才能进行手术。因伤情过重,需住院两个多月,医疗费预计5万多元。“这么一大笔钱,难道都要由伤者自己埋单?电梯施工时,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设立警示牌?”邓先生郁闷不已。

记者随即走访了该大厦物业公司。其相关负责人祝先生称,平时,这里的出口是锁着的,门口也挂有“烂尾楼项目部”的牌子,事发当天正好有工人搬货,哪料恰巧就出了事,物业部门表示很同情,但事故责任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戈仁锋律师认为,大楼施工时,管理方或施工方有义务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他人“此处有危险”,否则,由此导致的事故,大楼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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