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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代表建议制定《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3-01-29 15:02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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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脏乱差、业主被盗无法赔偿财产损失、物业服务水平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王树安等11位省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现象:业主不交费抵制物业管理

王树安等11位省人大代表在提交的《关于制定〈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中说,调研得知,根据目前的实际现状,小区物业管理费实际交纳的比例为70%~90%,而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主要理由多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脏乱差,供暖温度低、供应时间短。

与此同时,社区管理中还存在业主财产损失赔偿难、物业服务水平低、小区停车位少、个别业主侵占小区公共用地等问题。

建议:制定“社区服务业发展条例”

为此,王树安等省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张建华等省人大代表也把关注的目光聚焦到社区发展上来。张建华等认为,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当前我们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仅停留在卫生清洁、照顾老人等上,很少能够做到根据社区居民实际需要去配置服务内容。张建华等建议,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社区服务业地方性法规,尽快出台《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条例》,既可保护居民消费者的权益,也可保护服务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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