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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物业公司今后必须“晒账本”

2013-02-05 10:3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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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物业公司今后必须“晒账本”

物业服务企业收支情况公示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对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方式进行文字描述,简要地反映物业服务项目的总体情况

2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包括整个会计期间内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物业经营收支情况;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以及业主累计欠费情况等;

3重大管理事项。对整个会计期间内发生的重大管理事项进行文字描述,使业主全面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和资金流向。

4物业服务项目的收支明细表。通过报表形式反映物业服务项目在整个会计期间内的损益情况。包括《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明细表》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明细表》。

物业之家讯:2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目前沈阳市房产局已经向全市800余家物业企业正式下发《关于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公开有关事宜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无论实行包干制收费还是实行酬金制收费的物业服务项目,均应于每年一季度末以前将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记者注意到,报告公示内容非常详尽。例如,本年物业服务费支出情况包括:管理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管理酬金,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税金等。

其中,“办公费用”一栏就要详细填写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办公耗材,培训费用,社区文化费用,服装费用,财务费用,书报费等相关费用及客服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就要详细填报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及绿化人员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报告提供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应当公示缴费证明。

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报告义务、不配合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应当将此行为载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并扣减企业信用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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