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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物业之间不必搞对立

2013-03-04 13:56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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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口海虹景小区一名近六旬的物业保安队长,因劝阻业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伤。我想,若把小区比作一个大“家”,那么它是由上千个小家庭组成的。其管理必须有“家规”,家的主人即业主必须有守规意识,“家”的运转才会有秩序。

物业保安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者,社区安宁的守护者。他们处在服务第一线,经常与业主直接打交道,在工作中服务态度当然重要,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也同样重要。双方对燃放烟花有不同的看法,完全上可以由业主和物业管理负责人沟通。跟一个规定的执行者拳脚相见,肯定不是唯一“讲理”的方式吧。

媒体上经常出现保安打人的新闻,也经常有保安在正常履职履责的情况下,遇到业主的不理解、不配合,遭辱骂甚至挨打的新闻。我想,如果保安人员只是在履行职责而非故意刁难,即使造成业主的困扰与不便,也应对其人格尊严应给予足够的尊重,对其人身权益给予足够的尊重。

业主和物业,不是对立面,而是平等的合作方,大家只有理解加合作,才能建设幸福美丽的城市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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