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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小区物业月底前须晒2012年账单

2013-03-15 11:17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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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每年一季度,物业都要在小区“晒账单”,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截至昨日下午5点,已有94%的小区物业进行了网上填报。相关负责人表示,月底前,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均要在小区内显著位置“晒账单”。

物业未按期晒账单将被罚

今年是北京实行物业“晒账单”制度的第三年,昨天,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安居北京”也提醒物业和业主,“物业公司该晒账单啦!”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与去年相同,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报告一律网上填写、现场公示,要求物业登录“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最后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

截至昨日下午5点,已有94%的物业在网上进行了填报。“尚未填报的,我们会加以督促。如果物业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填报和公示,我们会依法处罚。”

四种情况晒了账单也不合格

从“账单”中,可以看出物业公司承诺的服务是否实现,了解自己交的物业费都用在了哪儿,知道今年的物业费打算怎么用。上述负责人表示,住建部门会去小区现场检查物业“晒账单”的情况。同时,业主也可以对物业“晒账单”进行监督。

据了解,如果出现四种情况,“账单”仍是不达标的公示。比如没有条形码,公示的内容不完整,公示的时间没按要求达到15天,公示的地点不规范,没有在小区显著位置。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发现不达标的公示,可向市住建委投诉,投诉邮箱是bjwyjb@163。com。

此外,如果业主对“账单”有质疑,业主大会可以委托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小区物业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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