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绍兴物业进小区,先交20万“诚意金”

2013-04-01 13:50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A-A+

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一夜蒸发,小区安保和卫生保洁工作无人做、垃圾堆积如山、小区的水电费被卷走……这种现象之前曾在市区一些小区发生过。昨天下午,绍兴市青藤物业公司跟绍兴迪荡新城盛世名苑E6地块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其中有一个约定是,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之前要交20万元诚信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间视业主满意度达到一定比例,按相应比例逐年退还。这是市区首个实行“诚意金”的小区。

对于物业公司撤走,晚报在这两年里屡有报道,其中有不少是小区物业公司一夜之间撤走,留下了诸多隐患,如安全、卫生等问题,这也让小区业主颇为恼火。而物业公司这样草率一走了之,多数是因为收不齐物业费而亏本,如果按照法定程序退出会很困难,一些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选择了不负责任的做法,小区业主也希望能有一种制度约束物业公司的行为。

迪荡新城世茂盛世名苑一期的前期物业已经到期,并不再续签合同,于3月31日前撤出小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昨天举行了新物业服务公司的招标会,共有3家物业公司参与竞标,经过小区业委会和业主代表们实地考察后,青藤物业公司胜出。记者发现,在这个招标信息中,小区业委会提出了一个额外的要求:物业公司在进驻小区之前,要求参与竞标的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诚意金”,这部分钱存放在业委会专门的账户上,而青藤物业表示愿意缴纳20万元的“诚意金”。“这样能够制约物业公司,这笔‘诚意金’我们不会动,每年通过业主考核后,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考核合格的,我们将逐年返回给物业公司一部分,这样能有效遏制物业公司做出不当行为,并督促他们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小区业委会主任叶向东告诉记者,“诚意金”使用具体细则,双方还在协商中。

记者从市房管处物业管理科了解到,物业进驻小区提供物业交“诚意金”,这在绍兴市区尚属首次。市房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多家物业公司前来竞聘,这本身就是一种提高,但这在市区尚属首次,“诚意金”制度运转好不好,还有待于市场来检验,房管部门也将会持续关注。

迪荡街道云东社区主任张吉香表示,“诚意金”这是小区业主在在自治过程中的一个创新,有利于对物业公司形成一种制约,同时也可以督促物业公司增强责任心。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