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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级物管被曝19人员资料造假

2013-04-18 13:17 来源:羊城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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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级物管被曝19人员资料造假

陈先生出示的省住建厅给出的回函

近日,羊城晚报记者接到市民陈先生的投诉称:深圳市馨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馨居佳)在申报企业资质时,伪造19名专职人员的身份信息参加社保,骗取企业资质,违法所得近亿元。

17日,记者从住建局了解到,陈先生提供的一级资质“造假”名单中,总共有17人身份有误,其中16人在企业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名单里,也就是说馨居佳在2008年申报一级资质时,只有4名中级职称人员身份信息是对的。

删改套用19人职称信息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对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有明确的硬性规定,二级资质需要中级以上职称不得少于10名专职人员,一级资质需要中级以上职称不得少于20人,而馨居佳在申请一级资质时只有3名中级职称人员。

在2006年申报二级资质时,馨居佳至少虚构4人身份信息参加社保,而在申报一级资质时,虚构17人身份信息,有2人是在申报二级和一级时同时使用,总共虚构了19名专职人员。”

陈先生告诉记者,批量虚构员工身份信息缴纳社保仅涉及4月、5月两个月份,目的是为了取得社保记录,一旦拿到社保记录,便批量退保。“馨居佳借用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资料申报资质,需要以他们的社保记录证明其为企业的专职人员,而每个人在社保系统中只能在一个单位参保,因此有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信息进入社保系统的动机。有了社保记录证明是公司的专职人员,达到申报更高资质对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人数的申请条件。”

陈先生拿着两份造假信息人员的名单称,借用信息后,为了与原单位不重复,馨居佳做足了功夫。“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有14人查无信息记录,有5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而身份证号码大多只是错了一位。”

陈先生告诉记者,这不可能存在输错,“首先,社保记录需要敲一遍员工信息,申报资质时也需要再次填写,这19人怎么可能会连续出现两次完全同样的错误?其次,信息有误的专职人员社保账号几乎是连续的,这说明他们是同一时间录入电脑系统,而退保时间也都是在同一时间,这是因为取得社保记录后,企业不可能再为本不存在的‘员工’交保费。而申报一级时,所填20人却有17人输错,怎么会呢?”

“骗”资质后再获诚信证明

记者从陈先生那里了解到,馨居佳在取得一级资质后拿到的项目包括:福州市国税局、龙岩学院、泉州鲤城区政府大楼、龙岩行政办公中心等,以虚假资质获得违法所得近亿元。

对馨居佳骗取企业资质的问题,从2011年11月份开始,陈先生向深圳市社保局、深圳市住建局反映。2012年11月广东省住建厅回函再次确认了馨居佳在申请一级企业资质时有虚报专职人员的行为,并转报住建部进行处理。“但至今为止,该企业仍在继续投标、中标多个项目,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并未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有效核实,更没有依法否定该企业的投标资格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

“省住建厅给我回复已经近半年了,住建部的处理意见还没有下达,但我听说今年3月14日,住建局给馨居佳出具了《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出省经营诚信证明》。

各方回应

住建局:诚信证明符合法规要求

4月11日,深圳市住建局物业监管处处长雷昭新告诉记者,最近他也接到了陈先生的投诉,主要投诉的问题就是为馨居佳开具诚信证明,但开具诚信证明是符合法规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就可以开,而馨居佳方面确实在这两年没受过处罚,他们提出请求,如果我们不受理的话,投诉我们怎么办?”

雷昭新称,审查社保记录只是深圳市的规定,住建部和广东省并没有类似的规定。“我们当时除了审查社保之外,还审查员工与企业所签的劳动合同,2008年馨居佳申报的材料我都看过了,没什么问题。当时是社保记录输入出现了错误,这个问题应该问下社保局。”

馨居佳:身份出错有因否认造假

馨居佳办公室主任高主任称,对于当时公司部分员工身份证号有误的情况,他们已向住建局、社保局做过汇报。“身份证确实有错,但有三种原因。”她说,一是在当时是企业员工在网上输入的,申报时出现错误,误输了号码,二是由于身份证换代,部分号码有变化,三是有个别员工确实提供了错误身份证号,但属于个人行为,事后也做了书面说明。随后,高主任就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拿出了案例证实自己的说法。

为什么20人有17人出错?而这17人恰恰是申报资质的填报人员?高主任看到陈先生提供的名单后表示名单有误。“这17人不全是中级职称人员,有一个还是保安。”

采访中,高主任再三表示:“我们做企业的,不敢保证没有瑕疵,但是绝对没有违法违规的现象,他肯定是别有用心,否则在2008年时为什么不投诉,偏偏等到现在呢?”对此,投诉人陈先生回复称,虚报人员身份信息骗取企业资质一事是在2011年初,由高主任透露给他的。“当时在春节前后,她(高主任)告诉我的时候有点炫耀的意思。”

高主任称,出省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想承接工程必须开具诚信证明,而政府已经开具了,就说明公司没有问题,是对公司的一个肯定。对于陈先生提出的获得资质后,该公司违法所得近亿元的说法,高主任表示根本没有的事情。“我们公司现在是在亏钱,最赚钱的一个项目三年才1800万元,怎么会有近亿元的说法?”

律师观点:按规定应撤销资质

记者致电北京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刘华斌律师,在查考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刘华斌告诉记者:“《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年已经做了修正,将原来第十七条的年检取消,因此企业通过虚报人员信息取得资质后,资质生效一直至今,没有用新的申请行为取代旧的,也就是说欺骗行为一直持续到现在,按照规定应该取消企业取得的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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