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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业服务实行定点管理

2013-04-26 09:4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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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年度预算金额在80万元以下的物业服务项目,浙江省级、杭州市级各单位将通过竞价、议价等方式从定点范围内的物业公司中择优选取。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将从今年开始,对省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金额在80万元(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采购实行定点采购管理。范围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维护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此外,该项目将采用浙江省本级与杭州市联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结果可让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及其所辖各区行政事业单位共享。具体招标、评审组织工作由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承担。入围定点供应商确定后,将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分别与入围供应商签订《2013-2014年度浙江省(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协议书》。浙江省级各单位根据协议书,对年度预算金额在80万元以下的物业服务项目,通过竞价、议价等方式从定点范围内的物业公司中择优选取。对年度预算金额在80万元以上的项目则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物业公司,并逐步纳入浙江省集中采购目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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