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签名凑不齐、材料申报过程曲折、业主着急物业无奈……为保障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业主要按规定交存一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然而,这笔专用于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治病钱”,启用时却让人叫苦不迭。房屋“有病难治”究竟难在了哪里?申请使用资金能否更加便民化?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
业主签名凑不够 申请材料提交难
去年8月,南宁市半岛半山小区一部电梯发生变频器故障,并且已过维保期,需要向管理部门申请支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费用约5000元。
“需要业主签字表决,但是业主意见不统一,有人不愿意签字。”小区物业韦姓工作人员说,苦于征集不到足够的业主签名,故障电梯停运了大半年,至今没能维修。
由于使用率高,电梯几乎是小区共用设施损坏的重灾区。记者在南宁市台湾街宜兰湾小区1栋A单元看到,业主乘坐货梯上下楼,客梯成了摆设,“暂停服务”四个字赫然入目。这栋楼总共18层,住有66户业主。
“上下班高峰时人多拥挤,一个电梯根本不够用1一位胡姓业主向记者抱怨。住在顶层的业主梁燕是位在家待产的准妈妈,她说:“不敢跟人挤电梯,一般等电梯空闲时才下楼。货梯偶尔也要维护检修一下,万一两部电梯都用不了,那只能爬楼梯了。”
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卢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个月前,客梯就因门机控制器损坏而无法使用,电梯已过维保期,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来更换电梯门机控制器。
被告知不属于可申请紧急维修的情况后,物业公司只好走正常程序。在业主普遍支持下,签名很快凑齐了,可是到提交材料时却卡了壳。
“送过去被管理部门退回来,重新整理后送过去又被退回来,如此反复五六次,每次原因都不一样,材料不足、签字格式不对或核算面积不对等。”卢姓工作人员苦笑道。
巨额资金支取比例不足1% 申请手续难在“三分之二”
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自2009年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来,累计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近20亿元。具体为: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55元,已配置电梯的物业相应交存金额为每平方米77元。
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梁辅晋表示,目前南宁市共有35个小区分104个批次申请使用了维修资金,涉及业主约5万户,金额190万元。
一面是巨额维修资金开支占比不到1%,而另一面却是受损、老旧的房屋或小区公用设施难以取钱保养。记者采访了解到,大部分新建物业保修期未满,达不到申请条件是一大原因,而申请资金过程艰难则成为最大的诟玻
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使用维修资金的难点在于“两个三分之二”。按照《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的支取,需要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但现实中,部分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差,需要业主签字表决时非常困难。如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发生毁损,未直接受影响的业主往往不够热心;现有条件下签字靠书面表决,在一些入住率低的小区,不常居住的业主不愿来回奔波予以配合。
同时,一些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矛盾尖锐,不少业主对物业提取资金的相关行为持不信任态度,因而物业倡议签字表决的做法得不到业主支持。
梁辅晋表示:“我们作为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为保障资金安全,我们也需要按章办事。”
此外,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明显不够。在对提取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一些急于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甚至出现造假等问题,申请材料常因不符合要求需反复退回补充。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呼吁业主积极参与
针对不少业主反映的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的情况,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在使用维修资金的问题上,还有申请紧急维修的法定程序符合紧急维修的情况时,房管部门将及时划拨资金,从而方便广大业主。
那么对不属于紧急维修状况的申请,能否另辟蹊径,如一些受访者提议的“由业主自行筹资维修、事后再向管理部门申请拨款”?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支取专项维修资金有明确法律程序,业主和资金的代管机构都应严格遵守,业主先行垫付的做法存在一定风险和漏洞。“倘若业主垫资维修后,找不到规定数量的业主签字表决,很可能到时就是一笔糊涂账而产生新的矛盾。”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炳贵认为,为方便业主和物业及时提取专项维修资金,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减少申请的盲目性,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申请时间过长。同时,根据实际简化和完善申请手续,让资金的使用更加快捷,更加便民。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奇表示,广大业主应重视所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问题。出现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或改造的情况时,业主要按照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的签字表决,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好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