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迅:5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6月末《沈阳市业主代表大会指导规则》将出台。届时,小区物业管理“大事儿”可以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将有效解决选聘解聘物业企业、筹集使用维修资金、调整物业费标准等物管难题。
“凡是在二三百户以上规模较大的住宅区,经业主大会同意并经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授权,都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市房产局物业处处长陈全介绍说,业主代表大会是业主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体业主负责,它是以单元或幢为单位推选出的业主代表所组成的业主议事和决策的机构。
业主代表大会行使《
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主大会的全部职责,具体负责制定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法律文件;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监事会工作,任命或罢免业主委员会和监事会成员;负责作出选聘、解聘物业企业的决定;负责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等
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业主代表人数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应当以便于开会和议事为原则。业主代表大会设主席或轮值主席,根据需要召集、主持业主代表大会会议。
业主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向全体业主报告工作。具体包括:每年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物业经营收支的决算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和物业经营收支预算报告,根据预算报告拟定物业费预收标准。同时,业主代表大会还可以就欠费业主是否应补交和补交标准作出裁决,作为人民法院的判案依据。
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或执行秘书的监督。在业主代表大会制度下,业主代表大会处于全体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或执行秘书的中间层次,业主委员会或执行秘书必须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其监督,业主代表大会有权任命或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这样的监督才是实实在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