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离后垃圾没人管,这一幕不眼生。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爆发,仿佛两个对立面,让当事双方均感棘手。一方面,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或是卫生,或是安全,或是小区设施,认为物业收了钱却没有很好履行职责,于是拒交物业费。另一方面,物业收不上物业费,开支紧张,于是缩减人手,服务水平难以为继,这似乎成了一个死循环。
物业撤退留下一地垃圾
6月5日,济南高新区雅居园小区由于物业撤离,小区管理陷入瘫痪,卫生环境问题在越来越热的天气里已令人无法忍受。业主介绍,“原来每天都会有环卫工将垃圾运走的。物业撤走后就没人管了。”
一张物业管理处贴出的公告这样说:由于用工成本的提高,管理费收费标准偏低,个别业主多年不交物业费,导致物业管理维系困难;再加上小区设施老化、消防通道违规堵塞、多数业主未交公维金等问题,物业决定撤出小区。但居民却说,几年来,物业管理存在着许多弊病:小区停车无序、屋顶漏水、水管老化,物业都不管。双方均有怨言,于是一方选择不交物业费,一方停止服务,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最终以物业公司撤离结束。
物业起诉业主时有发生
此类事件在大连也时有发生,双方对簿公堂也不算罕见。
泉水某小区的居民孙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所以拖延了两年没有交物业费,说起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孙先生可谓张口就来,“单元门锁、对讲门铃就没好用过,环境脏乱差,停车位收费不公开,房屋质量问题物业不维修……”孙先生说,本来认为物业不好好服务,我就不交钱,双方就算扯平了。但没想到,去年冬天,物业将他告上了法庭,向他追缴所欠的近2000元的物业费。
近年来物业起诉业主的案例时有发生,遍布大连各区,法院判决时,最终以判决业主补缴物业费为结果的居多。
如果物业弃管该怎么办
物业和小区业主究竟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一旦遇到不负责任的物业,业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辽宁衡平律师事务所龙啸波律师解释说,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最终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如果物业弃管,小区业主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委托新的物业企业来提供服务,也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如果物业费标准太低应当作出合理调整。
而在记者采访的多个小区里,更多人认为,因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唇齿关系,解决矛盾的最好办法并不是诉诸法律。用情理去沟通,把可能的矛盾提前化解,已经成了很多物业公司的共识。中山区葵英街道林海社区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展开了“随手帮”服务,物业公司延伸服务内容和时间,124名物业员工全部注册当上了志愿者。在昆明街道独立社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关爱助残志愿者服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