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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统一监管房屋维修金

2013-07-16 08:48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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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房子也有“养老金”,你知道吗?它的名字叫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上周末,深圳市住建局召集108家一级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各企业尽快启动“两金合一”,即把原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管的日常维修资金移交到市维修资金专户统一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未将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的,将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一万元罚款。逾期不移交的,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5万元罚款。

深圳全市维修资金已达76.7亿元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前身是根据我市人大1994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分别用于房屋本体共用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重大维修改造项目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2008年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将原“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本体维修基金”合并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两金合一”。2010年市政府颁布《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代收代付结算专户,定期将代收的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将业主交存情况报送市、区管理机构。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收缴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76。7亿元。市、区管理机构已办理各类维修资金使用业务244宗,使用金额4400多万。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拒不配合。相关负责人分析,将原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管的日常维修资金统一交存至银行专户,客观上触动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切身利益,特别是部分小区还存在账目不清、资金使用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因此有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甚至是一级物业服务企业,一直以各种借口拒不交存日常维修金。

企业拒不移交逾期每月罚5万

在此次会议上,市维修金中心提出今年将以全市108家一级物业服务企业为突破口,督促各企业尽快启动“两金合一”工作。这108家一级物业企业在我市一共为1894个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约占全市物业项目的三分之一。在做好这108家企业的“两金合一”工作的基础上,明年市维修金中心还将把工作重点放在二级和三级企业上。

针对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市维修金中心介绍,将积极配合各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利用业主电子投票技术等手段,加快推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和成立业委会,从根本上解决维修资金使用主体缺位的难题。

据介绍,市主管部门还将从多方面对拒不配合“两金合一”工作的企业(包括拒不移交日常维修资金以及不按时将每季度日常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未将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存入,并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一万元罚款。”“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条例第92条规定拒不移交住宅维修基金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移交;逾期不移交的,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5万元罚款。”市维修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对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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