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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出台新政扶持市本级物业服务业发展

2013-08-02 10:0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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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近日,嘉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嘉兴市本级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多项政策扶持措施,支持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较高品牌美誉度的物业服务企业,努力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按照《意见》,在财政扶持方面,市本级物业企业只要在考核年度内,符合一定要求,就能获得地方营业税方面的奖励;获得市级先进物业服务企业称号的,可获奖励8万元;所服务项目获国家、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分别获得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励。

《意见》还在税收减免、规范物业收费、金融扶持、就业扶持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此外,对于承接老旧住宅、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小区、“两新”工程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缴纳税费方面将获得补助。

据了解,近年来,市区14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物业公司需面对物价上涨、收费困难、税负过高等问题。为此,我市制定了这些扶持政策,支持物业服务业发展。计划到2015年,全市物业服务业发展各项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具体包括培育5到10家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5亿元以上,累计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业主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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