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能该怎么延伸到小区?街道应如何牵头建联席会议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应急使用?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在强调实用性的基础上,创新性地确立了一系列物业管理制度。
为提高业主的居住质量,更好地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我市专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的500位工作人员一起聆听了省住建厅人士就新修订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的政策解读。
物业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涉及房管、规划、建设、公安、市政、民政、城管、环保、物价、民防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协作。为此我市下一步将完善配套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互相配合,把管理服务职能延伸到小区,便于依法及时处理发生在小区内的违法行为。
同时抓紧制定和完善与省《条例》相配套的办法措施,如建立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调整与物业服务标准等级相适应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研究制定物业服务行业扶持政策等等,把新《条例》中的一些原则规定具体细化,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