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深圳市住建局通报批评两家物业管理公司

2013-08-07 13:5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A-A+
物业之家讯:两家物业管理处未经小区业主同意,也没有向深圳市住建局汇报,就擅自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牟利,此事经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对龙城物业和大众物业作出通报批评。

深云村管理处总公司龙城物业相关负责人杨先生说,关于深云村地下车位出租一事,他们确实没有告知市住建局和小区业主,不过出租车位也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收益也是用于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深云村小区内设有3000多个停车位,但最高峰时利用率只有约30%,大量车位空置下来。因此,汽车公司才会想到来小区租用车位。因为是临时停车,车辆停放时间不长,也不是长时间固定停放,双方并未签署正式合同,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目前,管理处已经停止出租行为。松坪村管理处也表示,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他们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已经清理了相关车辆。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经市住建局调查核实,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申报,擅自将松坪村三期、桃源村三期、深云村属于政府产权的地下车库对外出租停放车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规范住宅区公建配套设施经营管理行为,维护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良好秩序,经研究,做出给予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责令两公司立即对松坪村三期、桃源村三期、深云村车位对外出租进行整改,清理并公布车位出租收入上缴和支出明细,完善和规范空置车位经营管理程序,在程序规范前停止对外出租行为。

同时,市住建局要求全市各物业服务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履约,规范服务行为,凡利用住宅区共用部位、公建配套设施经营的,必须经业主大会或产权人委托,所得收益按规定上缴和使用,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区住建部门、市住房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要举一反三,对本级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建配套经营管理活动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产权公建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运行在阳光之下。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