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部分业主代表就自己最关心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物业公司的代表则对入住率低、消防设施的配备、水电公司的摊派、高层建筑供水和供暖二次加压设备的运行维护等因素导致物业运营费用推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吕梁市物价局局长张黎平表示,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吕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吕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进一步完善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其它涉价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