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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选广州天河区为全省物业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地区

2013-10-08 09:44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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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温良等12名广东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对物管公司进行打分考核制度,连续两年满意度不及格的,业主开会决定是否更换。记者昨天从省住建厅对该提案的答复获悉,广东拟选取广州市天河区为全省的物业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地区。

建议:建立物管招标及年考制度

提案建议,学习土地拍卖办法和工程招标的管理办法,当楼盘竣工,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竣工报告时,房管部门应马上启动招标形式,对该楼盘准备竣工验收前招标好物业管理公司,在竣工验收后,物业管理公司马上进行交接和接管该楼盘的物业管理。

“每年由当地国土局、业主委员会和当地街道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公开主办,由业主定期通过多种方式对本楼盘物业管理公司总体管理进行量化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每年将考核结果利用当地媒体和网上对外公布,使物业公司受到社会人们的监督,如果连续二年不满意达到60%及以上,可以由国土局和居委会、政府部门牵头业主开会决定是否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温良等建议。

省住建厅:政府不宜行政手段干预

省住建厅答复表示,目前全省有物业服务企业6800余家,全国物业管理100强企业中广东占据37个,管理项目2万多个,管理面积13亿平方米。

省住建厅透露,将采取两大措施,“一是广东拟选取广州市天河区为我省物业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地区,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工作,为全省物业管理体制创新提供经验。二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深圳市的"业主表决电子投票系统",解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召开、表决问题,方便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公共事务决策,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打分考评的建议,省住建厅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靠物业服务合同等市场、法律手段规范双方行为,政府主管部门不宜采取打分考评等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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