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发起自律公约,覆盖563家物业企业。公约共拟定了10条自律条款、5项惩罚措施。
公约分别从严格按照合同服务、保守业主信息秘密、定期晒账单、杜绝质价不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协会将组成考核小组对会员单位进行检查,并首次提出了对物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惩罚措施与资质挂钩
考核组发现违规物业公司,将从以下5方面进行惩罚。1、由会长办公会议予以批评,责令整改。2、通过协会会刊、网站进行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3、提请沈阳市房产局在评审投标物业项目的资信标部分予以扣分。4、撤销其在师协会的职务或取消其会员资格。5、建议房产主管部门降低或撤销其企业资质等级,或降低信用等级。
违规从业3年内不录用
公约中首次提出了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公约要求,因违法、违规等问题辞退的物业从业者,必须要及时向市协会报送,并在网站上通报。凡是被市协会通报的从业人员,其他会员单位在3年内不得录用。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还公布了市民投诉信箱。如果您想反映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至sywyxh@126.com
4家物业影响晋级、招投标
沈阳市房产局对全市11个区49个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检查。4家物业企业由于问题突出而影响评优、晋级和招投标。针对沈北新区某物业企业没有按照检查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内业资料不齐全,园区内环境较差,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严重,检查组做出暂停其晋升二级资质决定;针对和平区某小区物业内业资料不齐全,园区内环境较差的问题,检查组暂停其申报星级小区及申报省优、国优评比的决定;针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北新区两家物业企业近两年来,一直把地下室当作临时物业用房的问题,检查组做出禁止该物业企业在一年内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决定。同时,对上述4家物业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信用扣分。
案例一、画车位物业代业主“假签名”
某小区物业发出通告,欲将园区里的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一段时间后,物业称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已经同意改车位。但小区多数业主表示,这一决定并未经过业主大会,他们没有见过所谓的“选票”,更不可能签字。业主质疑物业公司代替业主“假签名”。
解读: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假签名”情况如果查实,是非常恶劣的,可以诉诸法律。在新发起的行业公约中,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将企业剔除协会、取消会员资格。
案例二、物业擅自挪用房屋维修基金
某大厦由于维修费不足,外墙面疏于维修,而当业主表示要启动维修基金时,却发现基金早已被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联合提取、挪用。
解读: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市对提取房屋维修基金的审批非常严格,一旦发现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基金,除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业主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案例三、常年不晒账、收支不明确
沈阳市某物业小区业主反映,物业公司从来不晒收支明细,小区高层住宅的电梯广告一直在出售,但赚的钱却不知道物业怎么用。
解读:根据公约规定,一经查实协会将在网站进行通报批评,而这将作为房产局采信的重要一环,与信用分挂钩,影响该企业今后的招投标。
记者手记:以行业良心换百姓安心
今年8月,沈阳市房产局组织开展“物业大检查”,3个月的跟踪报道,我们发现物业服务总体质量有所改观,一些严重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有所遏制,但服务不规范、行业不自律的问题仍然突出。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管理手段在不断弱化,对于违规的物业企业,相较于用职能部门的手“一把掐死”,不如用市场无形的手去优胜劣汰。这就需要在政府积极监管的同时,也提高行业自律。
试想如果一个行业的口碑和形象很差,任凭“害群之马”横行,那么这个行业的发展之路只会越走越窄。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发起自律公约,正是表现了物业服务行业的一个态度,也是一件值得市民高兴的好事。希望自律公约能够成为一把“良心尺”,以行业的良心,换百姓的安心。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兰晓玉社区记者张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