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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业承接查验新规明年元旦起执行

2013-12-02 10:57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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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房子有问题,开发商和物业互相“踢皮球”怎么办?公共设施坏了是谁的责任?这些都将明确。《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细则》规定,所有小区在交付前必须经过物业承接审查。

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全部查个遍

根据《细则》,查验从水电气到公共设施、设备全部查个遍。一旦查出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要解决,解决后还得组织物业复验。

相比于开发商,物业公司处于弱势地位,遇到问题不敢发声。《细则》明确,建设单位不得凭借关联关系滥用股东权利,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损害业主权益。

小区如果想参加具体查验工作,可以申请报名。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交接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业主如果发现开发商和物业串通造假的,可以直接去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查实后开发商和物业的不良经营行为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查验不合格房子将无法交付

“只有查验合格后,物业主管部门才会对符合备案要求的房子出具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证明。只有拿了这个证明,开发商才可以按期交房。”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办主任杜志成介绍,不备案将无法交房,这对开发企业来说是个约束,因为一旦延期交房,需要大量赔偿。

开发商和物业查验交接后,今后小区出了问题,谁的责任都有明确。如果建设单位没有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交接后,物业就负有养护和管理义务,管理不当造成问题的则由物业担责。

这对减少建设单位的开发遗留问题,维护业主的共同财产权益,化解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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