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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管服务不达标保证金难保 相关制度明年推行

2013-12-21 15:0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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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记者昨天获悉,明年起合肥市房管局拟实行物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物管公司接手新项目时,要按照面积先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方能退还。

据介绍,实行该制度后,保证金将交给第三方单位托管,房管部门负责审批合同结束时是否退还这笔资金。具体交纳标准等尚在最后敲定中,不久后将公布。

关于履约保证金,沈阳等地已开始实施。沈阳物管企业要按物业管理区域两个月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交纳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出现物管企业没按照合同履约、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后应修而未修,以及退出时不移交相关资料、资料缺失等情形,保证金将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为业主使用,以对物管企业形成约束。(庆文、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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