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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元/m2--11.7元/m2 惠州世贸物业费翻番业主拒交

2014-03-18 10:30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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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元/m2--11.7元/m2  惠州世贸物业费翻番业主拒交

绘图:吴文锋

近日,惠州世贸中心物业管理公司被投诉,业主称其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物业费从5.5元/平方米大幅上涨至11.7元/平方米,导致大部分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在物价局协调无果情况下,物业方以施工检修为由局部停电施加压力。业主梁先生认为:“物业这样粗暴处理,分明是要把双方矛盾激化。”

业主:涨幅太大业主不答应

去年11月下旬,世贸中心各电梯口贴出公示《惠州世贸中心2014年始调整物业收费通知》,告知业主,惠州世贸物业管理费从原有的5.5元/平方米上调至11.7元/平方米,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业主林先生介绍,一直以来,世贸物业按服务费2.5元/平方米、设备运行及维护费3元/平方米,共计5.5元/平方米收费。去年底,物业未经协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电梯口张贴公告,称从2014年1月1日起,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上涨1元,维护费上涨5.2元,实际收取标准达到11.7元/平方米。

“这比原来的5.5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上涨6.2元,增幅达到112.7%。”18楼业主叶少基介绍,18楼A、B、C三个单元是他于2005年买下,平均每个单元300平方米,按原有收费标准,每月物业管理费共计4950元,但若按新标准,每月则需10530元,每月增加5580元。“这种涨法简直就是抢劫。”叶少基说。

负责召集业主的惠州信通投资有限公司林少宏说,投诉到物价局,物价局说世贸的物业收费属市场调节,由物业与业主共同协商。“物业方并没有任何人和业主商量过,通知公示所谓的通过世贸中心业主委员会纯属子虚乌有,涨价完全是物业公司单方面行为。物业方还以检修为由私自停业主电,对公司正常运作产生严重干扰。”

记者翻阅年前的物业公示,上面并无业委会的相关盖章或签名。业委会吴姓主任说:“去年底物业管理处确实就涨价问题找过我,但我在外出差,没时间,更没有同意。”

物业:收费标准近10年未变

世贸中心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要追溯到2004年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5.5元/平方米的收费在当时尚属高位,也代表着世贸作为惠州写字楼标杆的地位。但世贸中心的停车场和车道及电梯规划不合理、外墙多年未洗、厕所漏水和堵塞引起不少业主吐槽。

具体到此次涨价风波,物业管理处的经理陈艳萍(音)说:“物业管理费自从2005年开始就没有上涨过,这些年人工、服务等成本都在上涨,物业设备老化、维护和更新需要很大投入。多年以来,物业公司长期亏损,早已不堪重负。”

陈艳萍表示,物业费上涨,业主有意见很正常,希望业主能够体谅物业公司的难处。对于业主代表提出的物业收费明细、财务透明、恢复供电、与业主协商等意见,陈艳萍则详细记录,称将交由物业公司会议讨论,并承诺物业公司在本月20日将给出具体的协商意见。

部门意见:调价需双方协商

惠州市物价局综合科科长刘飞标:

目前实施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仅限于住宅物业,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令72号文《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惠州世贸中心的物业管理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格,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根据具体的物业服务合同协商解决,物价局并不方便介入。

律师释疑:单方面涨价无效

广东省金卓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阳安中:

惠州世贸作为写字楼,其物业收费并不在《关于公布惠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内,只能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依据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商处理。任何单方面涨价都是不合理和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要调整也只能通过物业与业委会、业主代表协商定价。

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根据双方前期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解决,如果到期,业委会可直接更换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到期,物业公司擅自涨价的行为违反物业合同,业主可以通过仲裁或到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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