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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今年整治百个无物管小区 破解无物管难题【2】

2014-03-18 13:4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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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点”为整治提供资金保障

那今年整治的100个小区今后会变成什么样?资金又从何而来?记者昨日采访了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苏扬峰。

据介绍,今年启动整治的100个无物管小区,雁山区有10个,其他城区各20个,另外10个是城中村。“我们计划每个城区选一个规模较大,难度较高,基础设施较差,群众基础较好,社区干部较为得力的小区作为试点。”苏扬峰介绍。

整治将按照“小区管理达到有自治管理组织”“有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日常保洁员和保安员”“有管理制度”“有义务监督志愿者队伍”“有小区门牌”的“六有”配套管理要求,实现小区环境基本达到“管通、路平、灯亮、整洁、安全、有序”的目标。

“目前,各个城区都还在对无物管小区、楼院进行摸底,届时将按照‘一区一案’的原则制定每个小区具体整治方案。”苏扬峰说,一些建设年代已久、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实施自治管理模式。由街道、社区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帮助和指导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等管理实体,与小区居民逐户签订代管协议,收取相应管理费用,设立相应资金账户,自聘保洁员、保安员,进行小区自治管理。

对基础设施较完善且具备物业管理的小区,可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取物业公司介入管理,街道和社区帮助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物管企业选聘,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而对一些完全没有条件实施自治或物业管理条件的规模较小的小区,可探索由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为小区配备2-3名保洁员兼保安员,确保小区卫生、安全。“规模更小的小区或那些独门独栋的楼宇,街道、社区尝试组织实施‘邻里守望’工程,开展以‘退休职工为楼长’为主体的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消除小区安全隐患。”

对于小区管理的资金来源,将按照“市政府补助一点、城区政府配套一点、小区内公共设施经营收入补一点、社会资助一点、居民自筹一点”的方式筹集。

据介绍,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两级政府一次投入完成,尤其是对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将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拿出专项资金,逐年逐步有计划地实施改造。

建立长效管理还需突破几大瓶颈

对无物管小区的整治,归根结底还是要形成长效机制。苏扬峰说,无物管小区要长期管理好,还必须突破几个瓶颈。

首先,就是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苏扬峰认为,根据市领导牵头带队的环境整治调研结果看,要落实长效机制,城区、街道、居委会要综合协调、小区管理要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等等,同时应积极探索由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方法,管理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

其次,要规范小区管理服务行为。业主委员会要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的支持和配合,而小区管理收费也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让居民“明白消费”。

此外,社区工作人员要让居民主动、自愿接纳物业管理。此外,组织开展一些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小区居民自觉遵守或参与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最重要的一点是落实经费保障和管理。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一些小区已在这方面做了探索。

日前,记者来到八里街的金色年华小区,小区里干净整洁,管理有序。该小区2004年开发入住,小区共有251户、660多位居民。据了解,2010年,小区业委会进行换届后开始实行小区“自管”。业委会制定了小区财务计划,并公开管理工作,规范了停车区,规定每户居民每月按照3毛钱一平方米来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聘请保安、清洁以及公共设施维护。”

叠彩社区叠彩4号大院则走的是另一条路———与湘商商会结成帮扶对子。商会捐赠了2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邀请了一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免费帮助小区管理一段时间,运作了几个月后,小区环境有了很大提升。居民们享受到了“福利”,成立了管委会,每个楼栋一名楼栋长,共同管理院内事务。目前,该小区已开始尝试向住户收取每月每户30元的物业管理费。

记者还了解到,在丽君社区丽君中路西二巷8号大院以及文明路29号聚龙苑小区,也实现了居民自治管理。在丽君中路西二巷8号大院,几个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牵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他们动员小区居民按照一年100元一户交纳物业管理费,聘请了保洁员和门卫,还在小区公共位置划定了停车位,公开招标将车位租出去,然后将这部分收入用于小区管理,受到了居民的普遍欢迎。

按照政府的整治工程构想,在市区的无物业管理小区,将逐步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小区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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