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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湖畔居”一栋楼闹“独立”被起诉

2014-04-16 12:2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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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位于南京火车站东侧的赞成湖畔居小区近些年多次发生物业管理纠纷。去年12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又把小区B区商住楼的物业管理方骏波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骏波公司)告到了玄武区法院,认为骏波公司未经聘请强行入驻商住楼并收费管理,请求法院判令骏波公司撤出,并向该案第三人金润福物业公司(以下简称金润福公司)移交物业管理权。然而,骏波公司称,B区商住楼和小区其他12幢楼是完全独立的,小区业委会对该楼根本没有管理权。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业委会称商住楼物管是非法入驻

业委会在诉状中称,自2012年6月开始,骏波公司在未经过业主大会选聘及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强行入驻并接管了赞成湖畔居小区B区商住楼,此后,一直向业主非法收取停车费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业委会为此多次向骏波公司提出交涉并要求其撤出,但骏波公司始终置若罔闻。2013年7月19日,业委会与金润福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聘请该公司担任小区物管。业委会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骏波公司的入驻是非法的,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应当无条件退出小区。

商住楼物管称商住楼是被遗弃的“孤儿”

对于业委会和金润福公司指责,骏波公司称,B区商务楼虽然表面上在湖畔居小区里,但实际上二者风马牛不相及。为证明自己的观点,骏波公司把小区的一段颇为惊人的“旧恨”曝了出来。骏波公司称,湖畔居小区交付后,第一届物业是爱涛公司,第二届是典雅公司,后来又换成了贤雅公司。一开始,商住楼的物业管理确实是纳入整个小区的。但是,在2012年2、3月间,在第二、三任物业公司交接时,时任上一届业委会便明确要求将151号商住楼排除在外。当时,商住楼的业主曾去找业委会维权,但上一届业委会主任明确向商住楼业主讲,商住楼、湖畔居小区居民区、小区内的学校是三个独立区域,规划局已经将商住楼从小区划出去了,商住楼的物业管理和小区无关,导致商住楼内公私财物失窃事件频发,所以商住楼业主才成立自治小组聘请被告进行管理,为此,骏波公司还请商住楼一户业主出庭作证。

双方不愿调解法院将择日判决

“不管怎么说,请你们首先证明,商住楼确实是在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只要证明了这一点,所有问题不就都迎刃而解了吗?我们就不需要在这争了。”经过这番争论后,骏波公司又将最核心的问题抛了出来。对此,现任业委会出具了从住建委档案馆调取了小区的红线图,而骏波公司认为,红线图是否与小区划分的联性是技术问题,他们无法从中得出商住楼到底是否属于小区的结论。随后,业委会又针对骏波公司的资质问题打出了“炮弹”。业委会称,他们聘请的金润福公司是有二级物业管理资质的,而骏波公司虽然有工商登记,却没有这个证书,所以骏波公司的管理是非法的。对此,骏波公司反击称,该案要查明的是骏波公司到底有无侵犯小区居民的权益,他们到底有没有资质,与是否侵权毫无关系,也不需要在本案查明。最终,因双方各执一词不愿调解,法庭决定休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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