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向业主公开公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人员书复印件等10项物业服务事项,并对公示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推动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通知》还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大门出入口、业主活动场所等显著位置设置“两箱三栏”设施(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其中,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所属物业管理小区,要于5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两箱三栏”设施建设和相关内容的公开公示,其他区县要在6月底前完成。各区县物业办要组织开展对落实情况的全覆盖检查验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全市进行通报;对不及时按要求整改的将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同时,自即日起,市国土房管局还将把“两箱三栏”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纳入住宅小区申报达标、市优项目验评内容,并作为推荐国家示范项目的重要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