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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市举办物业服务年宣传日活动

2014-05-06 22:04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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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庆祝《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4月30日物业服务年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全省同时拉开帷幕。青岛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市南区在五四广场设立“物业服务年宣传日”主会场,市北区台东步行街、李沧区绿城百合花园广场等各区、市分别设立分会场。

物业服务年活动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通过服务年系列活动的有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相关政策的扶持引导,必将加快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品质,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利于增加就业,优化劳动力安置;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实现社区和谐。

各区、市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及辖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共165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万余份,现场参与群众1.5万余人。主会场市南区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城管执法局、垃圾分类办公室等部门还在活动中设置服务展台,进行政策法规宣传、物业纠纷调解、电梯维保咨询、维修小家电、文明养犬宣传、业委会事项咨询、垃圾分类推广等十余便民举措,设立展台近二十处。市南区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街道办事处还为本次活动制作摆放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展板三十余块,向岛城市民进一步宣传推广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市南区为活跃会场气氛还组织社区锣鼓队参与表演,并联合青岛新闻网创办《小区报》在活动会场为市民免费发放,为更好地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推介市南区物业服务企业搭建新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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