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沈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的实施范围包括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城区范围内(以下简称市内7区)的生活垃圾(居民家庭、单位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投放收集处置管理。计划利用3年时间(2014年—2016年)基本形成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
根据草案,具体实施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年。完成市内7区各级党政机关、驻沈部队(包括部队对外经营单位)、大中小学、100%物业小区、20%的非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完成市内7区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旅游景区以及30%的非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铁西区、浑南区开展厨余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置试点。
第三阶段:2016年,对剩余的50%非物业小区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长效化管理体系、监督考核机制。扩大厨余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置试点范围,适时在全市开展厨余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置和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的试点工作。
沈阳逐步配套分类垃圾箱及车辆
沈阳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爱卫办、市服务业委及相关区政府为成员单位。
根据草案,全市要逐步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相关设施设备(收集容器、分类运输车辆、分选设备、分类处理设备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以方便市民分类投放、方便运输、方便处理为目标,形成体系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同时,财政部门要保证非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收运车辆、处置设施等专项经费支出。(李海英)
小编提示:
垃圾有三种分类,分别是有害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等;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包括:果皮、菜皮、剩菜剩饭等;
可回收垃圾: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等,其中,废塑料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瓶、塑料包装、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废金属包括: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