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招标至少要有3个投标人
《意见稿》规定,开发商应当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确定了细化规定,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事后备案6个程序。每个程序都详细的时间限制、文件内容涵盖等。
为防止开发商任用子公司物管公司,《意见稿》指出,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通知重新招标。
物管备案后才能办预售证
《意见稿》还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物业管理专家4人。物业管理专家是物业管理专家名册中的成员,于开标时5日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在确认中标后,开发商要在15日内进行备案,才能去办理预售证。
在事后备案环节,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的,还应当提供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