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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松绑小区停车服务费 价格需经物业业主双方定

2015-01-28 12:05 来源:长沙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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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放开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记者从长沙物价局了解到,从去年4月开始,长沙已放开停车费的管理,但停车位租金上涨应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同意方能合法生效。业主对停车费有异议可拨打市物价局12358热线。

规定:业主大会决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在本次《通知》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用之前,湖南住宅小区停车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停车收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以长沙为例,此前,室内停车场已购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30元/月·辆,已租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300元/月·辆(含物管费30元);室外经核定的停车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90元/月·辆。以上这些政府指导价格已经放开。根据长沙市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停车收费标准“只要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没有业委会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

调查:业主在小区停车管理的话语权微弱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业主有权决定停车收费价格,但物业私自涨价的现象仍然存在。河西麓谷雅园小区的业主近期向广厦热线反映,小区停车费连番上涨,已经从150元/月·辆上涨到300元/月·辆,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1月22日,馨香雅苑小区的业主则投诉开发商擅自将车位停车费上涨一倍至600元/月·辆,怀疑这是变相迫使业主购买车位。

除此之外,停车收费的矛盾还集中在“上涨的收费价格”与“不匹配的服务质量”上。记者走访不少小区,发现多数业主反对“停车费涨价”,对物业停车管理服务质量不满是主因。而在实际生活中,业主真的能做主停车费价格吗?

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长沙2000多个小区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不到40%;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也并未出台专门的管理和运行规范,业主在小区停车管理等方面的话语权微弱,很多常年处于和物业公司“博弈”中。

给你支招

对停车费有异议

可拨12358投诉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亚伟建议,在业主与物业沟通无效的结果上,业主可请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面协调处理。长沙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放开后,物价部门还会做好监测和跟进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业主对停车费有异议可拨打市物价局12358热线。”

面对权属不清、监管缺失的停车难题,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建立物业和开发商良好的沟通机制,“长沙还有一段路要走,但这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黎林辉认为,在未来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将日渐提升,想要得到更好的服务,业主的参与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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