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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物业费,奇葩招数该不该?

2015-01-28 12:22 来源:姑苏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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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语:家是一个温馨的港湾,然而因为物业服务没有做到位,或者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业主常常无法享受家的温暖,甚至要忍受生活上的各种困扰。今天起,记者就为您细数业主、物业以及业委会的恩怨。

咱小区那点事儿

物业和业主时常出现欠费与催费的纠纷,记者从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了解到,仅仅在今年1月18日到1月25日的一周时间里,中心接到关于物业的投诉有212件,其中关于物业非正常催缴物业费就有十多件。

夜半惊魂有人敲门

“砰砰砰”,今年元旦过后,相城区的晨曦花园业主袁先生(化名)偶尔会在半夜听到自己家的房门被人猛敲的声音,时间从午夜12点到凌晨2点多都有发生。袁先生连续多日都觉得不对劲,最终怀疑上了物业的保安。袁先生告诉记者,在去年年底,物业公司曾经催过他缴纳物业费,但是他与物业负责人交涉时表示,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应该给他分配好车位,因为这个是很久之前说好的,但是物业负责人一直没有给他答复。过后物业多次催缴均没有让袁先生满意,结果没过多久就发生了半夜敲门的情况。袁先生和好几家邻居一问才知道,半夜被敲门的还远不止他一家,还有些人家的门锁还被人用牙签堵上。这些事情都让袁先生怀疑是物业为了催缴物业费出的“损招”。

为了验证袁先生所说情况是否属实,记者与该小区物业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从未要求保安半夜上住户家敲门,也没有过激的催缴方式。

断电催费租户“躺枪”

市民周女士租住在工业园区橄榄湾,上周四晚上,正当她想休息时,突然门外传来了剧烈的敲门声,除此以外伴随着巨响,电灯时断时续的明暗交替,让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壮着胆子她打开门,两名壮汉在黑夜中要求她缴纳物业费。然而周女士表示,她只是租住在小区里,并非业主,催缴物业费应该找业主,但是自称是物业的工作人员非但不理会她的解释,态度还十分恶劣。原来,周女士租住的这间房屋的物业费到去年的12月31日就到期了,但是房东在外地。周女士向房东反映了情况之后,对方表示近期回苏后将补缴物业费。

物业“非常手段”催缴成习惯

记者调查发现,像半夜敲门、断水断电以及各种非常规催缴方式,让很多业主都很无奈。有业主向记者表示,物业是搞服务的,但是平时享受的物业服务和自己缴纳的物业费并不匹配,而自己被物业如此“暴力”催缴,更是无法接受物业的做法。

然而一些物业工作人员却表达了自己的无奈。“我不去催,工作就没了,而且业主不交钱,我们发工资都成问题。”市民王先生是一名小区保安,每逢岁末年初就是催缴物业费的窗口期,物业公司总是以各种要求让整个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全员催费,如果平时和业主关系好的,多讲几句还能让业主按时缴费,但是碰到一些满腹牢骚的业主,只能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而这些非常规手段更是成为不少物业公司的“惯例”。

提醒:业主欠费不应该物业“暴力催费”更不该

江苏赛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建坤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业主拖欠物业费,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了物业公司的权益,还可能会损害其他已经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权益。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应该以拒交物业费为手段,而是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催缴方式也应该是有礼有节,万不可使用非常规手段催缴物业费。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停水停电,也不能有其他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情形。

《条例》同时规定,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交;逾期仍不交纳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加收滞纳金;对于超过三个月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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