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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业委会生存现状

2015-03-12 21:35 来源:北京青年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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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尴尬 目的各异难以让社区全部业主满意

北京业委会生存现状

为了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不少小区匆匆成立了业委会。其中部分是由社区热心业主号召成立,也有的在物业管理公司的主导下成立,更有一些业委会是由小区内心思“灵活”的人为牟利而组成的。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成立的业委会,让业主们全满意都是难事儿,作为业委会的主要代言人——业委会主任总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社区热心业主成为业委会主任,经常会面临“变身”居委会主任的情况,物业主导下的业委会主任常被业主认作与物业公司“蛇鼠一窝”,为牟利而出现的业委会往往都以解散收场——被寄予厚望的业委会,往往只是看上去很美。

热心业主全职做业委会为业主谋得利益

在朝阳区某小区,方阿姨是个名人,她在这个小区的另一个半官方身份就是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因为子女都在国外,退休后的方阿姨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她发现小区的一些电梯即将进入大修期,要想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修理必须要成立业委会。得知这一情况后,方阿姨立即开始研究成立业委会需要做哪些工作,随后,她找了几个小区里相熟的业主,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

成立业委会并不容易,方阿姨为此一家一户的上门,告知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的好处,征求业主的同意签名。起初,对于业委会,很多业主心存疑虑。不过在方阿姨的努力下,该小区的业委会最终还是成立了,并且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

业委会成立后,方阿姨首先找到物业公司,与他们沟通一些小区的收益归属分配问题,同时对小区物业管理的一些问题也提出了改进建议。

对方阿姨带领的业委会做出的努力,小区业主很是认可。一位小区业主就表示,业委会确实为小区居民做了很多实事儿,物业服务水平也有了改进。该业主举例称,之前他们小区周边有在建工程,就是业委会出面,为业主争取到了施工噪音补偿。另外,通过业委会和物业共同引入商家在小区内从事经营活动,获得的收益为每个业主免去了两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方阿姨带领的业委会让业主尝到了社区自治的甜头。

虽然得到了业主的认可,但方阿姨也有烦心事儿。她告诉《广厦时代》,首先业委会的日常运营费用来源就是个问题,因为担心业主的质疑,他们业委会的所有成员几乎都是义务劳动,没有动用社区的经营收益,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另外,有些业主混淆了业委会和居委会的意义。业委会的主要工作是监督物业公司工作,协调物业与小区业主之间的关系,但很多业主把她当成了居委会主任,一些家长里短都找她处理,牵扯了她很多精力,还得罪了一些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委会联合 业主权益受损失

在成立业委会过程中,社区业主最担心的问题就是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沆瀣一气,业委会变成了物业公司的代言人。事实上,这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业主经过复杂的程序选出的业委会,最终变成了物业公司的傀儡。

陈先生所在的小区,物业为了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陈先生表示,业主大会上,业委会的候选人基本都是物业找出来的,小区业主平时彼此也没什么来往,互相不了解,最后就随便投了票。可当这样选出的业委会成立后,麻烦也就来了。

陈先生表示,业委会成立没多久,物业公司就提出要上涨物业费,从原来的2.6元/平方米·月涨至3.5元/平方米·月,这让大部分业主难以接受。陈先生表示,业委会成立后,还没有为业主做什么,第一件事就是帮助物业公司涨物业费。业委会先在小区内公示了上涨物业费的征询意见,两周以后就表示同意上涨的业主超过七成,物业费将正式上涨。

陈先生透露,他本人就没有参与过物业费上涨的意见征询,周围很多邻居也表示从未被询问过,即使有人被问过,也表示了反对,不知道业委会口中超过七成以上的同意业主是从何而来。

除了协助物业上涨物业费外,对于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过程,陈先生和部分业主也认为,业委会没有尽到严格监督的责任。“业委会成了物业套取公维基金的工具,到底是在代表谁的利益?”

为牟利成立业委会 巧设名目收取业主额外费用

与物业公司站在一起的业委会并不是最让业主反感的,更有一些业委会,成立之初,就是为牟利而来。

这类业委会在筹备成立之初,一般会打着为业主服务、为业主向物业公司或开发商维权的名头,但在实际成立后,则变成了小区内的另一股“恶势力”。

姚小姐小区的业委会现在已经成为了他们生活的一件麻烦事儿。最初,现在业委会的主要成员为了成立业委会,挨家挨户动员业主投票,阐述他们成立业委会的主要原因。由于姚小姐所在小区入住已经近十年,确实有很多地方需要进行维修,为了可以顺利提出公共维修基金对这些小区硬件进行维修,姚小姐也在选票上签了名。可没想到,业委会成立后,不仅没有为业主解决一件事儿,反而为业主平添了不少烦恼。

业委会成立没多久,业委会的成员就开始向业主收取业委会的运营经费,要求每个业主缴纳1200元/年的管理费。业委会成员称,这是政府的规定,有相应的文件支持。据《广厦时代》了解,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经费采取全体业主分摊或从经营物业共用部分收益中提取这两种方式,经费归全体业主共有,需要进行年度审计,收支账目需要每月在小区内公布,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广厦时代》致电北京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咨询得知,对于业委会经费来源住建委没有明确规定,更没有相应的费用标准。如果业委会要向业主收取费用,需要在业主大会上提案讨论,由全体业主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征收。

姚小姐告诉《广厦时代》,除了收管理费外,他们小区的业委会还一直在筹划赶走现有物业公司,由业委会“自治”。而据业主们了解,小区业委会成员没有一个人有物业管理经验。

业委会运行难让业主满意 任期未到以解散告终

与物业公司勾结,自己打着小算盘,这是业委会较极端的案例,实际操作中,很多业委会名存实亡或无疾而终。

6年前,在几个热心业主的倡议下,曾女士所在的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并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成立之初,在几个法律行业业主的帮助下,该小区建立了一套自己的业主手册,并且依靠业委会的努力,为业主做了不少实事,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权也收到了业委会手中。

在业委会的协调和监督下,物业公司在小区新修建了儿童游乐区,重新调整了部分园林配置。可以说,在业委会初成立那两年,小区业主对业委会成员的工作十分满意。但当业委会接触到的利益越来越多时,小区的不同声音也逐渐出现。质疑业委会收了物业的好处,把公共收益装进了自己腰包,或者认为业委会成员做事方法有问题等等。在去年,这种质疑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在新一届业主大会上,原来的业委会主力成员都没有当选,弃权的业主比例上升,而且也没有新人愿意加入业委会,最终只能被迫解散。

还有一些小区,业委会筹备多年,也未能最终成立。韩先生就亲历了他们小区业委会胎死腹中的过程。韩先生表示,最初几个“积极”业主想要成立业委会时,他和其他业主是很欢迎的,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参加了这些“积极”业主的内部会议,发现他们在筹划的并不是怎么为小区业主服务、维权,而是怎么样通过业委会为自己牟取利益。得知这一信息后,他联合了物业和其他一些业主,阻止了业主大会的召开,业委会也未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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