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宁波江东一新建小区前期物管率先实行“酬金制”

2015-04-27 08:34 来源:宁波日报 阅读:人评论

A-A+

近日,位于江东区宁丰蔬菜批发市场北侧的悦兴花苑房产项目,完成了前期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投标。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物管实行“酬金制”收费模式,物业公司按每月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10%比例提取酬金。据了解,对新建住宅项目前期物管实行“酬金制”,此举在全市尚属首例。

“酬金制”物业收费模式,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预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由业主享有,不足则由业主承担。区别于传统“包干制”的物业收费模式,“酬金制”能够将物业服务项目的每笔支出算清,物业费花销不再由物业公司一家说了算。该模式去年首次“嫁接”到我市,在江东区时代华庭小区率先实行。

“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期望值愈来愈高,事实上,对于新建小区来说,在正式交付和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小区往往就已有物业入驻,这些前期物业的服务质量同样需要保证。”据江东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酬金制”收费是物管行业的趋势所在,在新建住宅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上同样适用。

今年初,悦兴花苑房产项目在全市范围内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最终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接管。据悉,“酬金制”收费模式将一直延续到悦兴花苑房产项目正式交付并成立业主大会,此后小区物业管理方式将由业主大会重新确定。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