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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组建物调委 为物业纠纷“断案”

2015-06-19 10:25 来源:荆门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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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道华通讯员吴潇)为解决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各类纠纷,我市即将出台《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同时,由市司法局和市房管局共同组建市物业服务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物业纠纷“断案”。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由市司法局和市房管局共同组织实施,以打造“平安小区”为目标,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建立了“以行业专家指导为支撑、物业服务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即将出台的《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围绕物业服务、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和物业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各类纠纷。调解范围主要包括: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是否按照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或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是否根据规定组织换届选举、是否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及从事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等产生的争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服务交接过程中,围绕物业服务用房、经营用房和物业资料交接及相关问题发生的争议;业主在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中出现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不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进行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所引发的矛盾。

据了解,市物业服务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司法局和市房管局共同组建,主要负责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的整体布置与组织监督等;负责指导由东宝区、掇刀区上报的中心城区重大、疑难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综合协调工作。原则上每起物业服务纠纷的调解小组由归属地物管部门负责人和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等组成,调解员具体负责各案件的调解,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负责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给予专业的解释或参考意见供当事各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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