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开始,省住建厅将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整顿,严查物业“只收费不管理”等行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全省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维护业主权益。
治理整顿内容包括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执行物业招投标,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管理内容、管理标准未公示,不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和标准提供管理或收费,只收费不管理或者降低管理标准,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