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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出台物业管理改革办法 2017年业委会全覆盖

2015-11-11 21:30 来源:贵阳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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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顺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物业管理改革创新促进和谐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安顺市将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力争2017年底前全市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达100%以上,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老旧小区实施“出新工程”

据了解,此次物业管理改革创新与和谐小区建设,覆盖范围涉及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建制镇及各大中专院校、各工矿企业的新建和老旧商品住宅楼(区)、单位宿舍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等各类集中居住区域。

由于历史原因,安顺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数量众多。老旧住宅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健全,公共配套滞后,历史欠账较多;物业管理服务缺位,小区生活环境脏乱差;小区管理运转矛盾重重,大部分处于弃管或无管状态等突出问题。

因此,此次改革的重点是针对老旧小区实施“出新工程”,即老旧小区按照“因地制宜、实用美观、整体协调、体现特色”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的使用功能,改善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整合各方资源、资金和项目进行立面改造,完善监控、停车位、道路、绿化等必需的基础设施,由社区牵头引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专业物业公司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等模式进行管理。逐步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创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2017年底业委会100%覆盖

《意见》指出,此次物业管理改革创新,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开展“出新工程”试点工作,不断增点扩面,分期分批推进和谐小区建设,逐步实现新老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按照《意见》规划,“出新工程”试点工作将于2016年6月底前正式启动。试点阶段,将成立市级物业管理协会,召开全市推进物业管理改革创新第一次现场观摩会,全市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达45%以上。

2016年底前,总结“出新工程”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全市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达60%以上,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17年底前,实现“出新工程”全覆盖,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达100%以上,物业服务区域业主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创建国家级示范项目1个、省级示范项目2个,初步形成“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法治化监督、社会化管理”四位一体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格局。

坚决打击“住改非”现象

《意见》明确,将建立物业企业进入、培育、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具备条件、不具备管理规模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服务质量差、管理不到位、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意见大的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建议业主委员会解聘该企业,对拒不整改的强制退出物业服务市场。

市级住建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申报(含等级核定、变更、换证)、物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和项目创优评比等职能下放到各县(区);将业主委员会的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初审等职能下放到两城区,实现物业管理重心下移。

《意见》指出,新建小区必须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至少一户配建一个车位,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停车场建设,推广占地小、土地利用率高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整合现有停车场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与周边共享停车资源、实施错时停车,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题。强化小区设施、绿化建设,提供水、电、通信、燃气等“一站式”入户服务。

要解决好房开项目中商铺与住宅的关系,对现有商铺与住宅混建的小区,制订限制或选择经营行业、规范商铺经营行为的办法和措施,探索商铺与住宅相互依存又互不影响的和谐相处方式,缓解商铺与住户的矛盾。坚决控制和打击“住改非”现象,规划、工商、公安、环保、卫生监督、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要进行联合执法,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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