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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物业”收停车费,合适吗?

2015-11-23 14:24 来源:滨海时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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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开始对地上车位实行收费,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导致矛盾频发。”近日,市民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小区物业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始装地锁收费,引发了不少矛盾。对此,物业公司则表示自己实施停车位收费有助于对小区的管理。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有理呢?记者 韩春霞

家住吉顺里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车位虽说不太充足,但多年来居民早已习惯了“见缝插针”的停车模式。“哪有空地,车就停哪,谁的车先来,谁的车就先停,一直很和谐。”刘先生说,就在今年1月,小区引进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未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开始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立地锁,开始收费。此举立即在小区引起了轩然大波。刘先生说,物业公司开始划车位收费后,许多居民对此表示不满,尤其是刚开始设立地锁时,部分居民为了抗议,有的甚至开始破坏地锁,还有的拿车堵车位,导致了不少矛盾。刘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中帮忙协调。

为此,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韩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是“准物业”管理模式,物业公司不对小区居民收物业费,只收取每月4元钱的卫生清理费。对小区地上车位收费,第一经过了业委会的同意,第二所收费用将用于填充物业开支的不足。“我们所做的这些都是符合程序的。”韩经理说,该小区靠近洋货市场,以前没有物业管理,存在外来车辆随意进入、盗窃频发等现象。经与业委会协商,物业公司才开始在小区安装电子升降杆和摄像头。“所有这些费用都是物业垫资。”韩经理说,对小区地上车位收费,可有效地保证小区物业服务。“虽然之前的确有部分居民搞破坏,但经过积极沟通,目前已经认可了我们的做法。”韩经理说。

说法

物业办:“准物业”有其特殊性

记者从该小区所属居委会处获知,该小区自引进物业管理后,小区面貌的确大有改善。

天津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一般的物业管理小区来说,公共区域停车收费需经多数业主同意才可执行,但“准物业”管理有其特殊性,并不适用于普通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与此同时,用车位费充当小区物业开支也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居民对物业管理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召开业主大会。“私产房屋都由业主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管理。”工作人员说,如果业主不认可物业的管理,可申请召开业主大会,如果大多数业主认可物业的管理模式,那么这种管理模式就是可以的,如果不认可,则可要求物业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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